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再次陷入危机。10月28日下午,雷士照明的官微发出一条内容为“立案告知书”的微博,其中称,在10月22日,惠州市公安局已正式对雷士照明“吴长江等人”挪用资金立案,认为涉嫌有犯罪事实发生,现就挪用资金案进行侦查。
10月29日,网易财经向惠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求证此事,工作人员表示“并不十分清楚”,当晚18时许,惠州市公安局向某媒体证实,雷士照明吴长江等人因涉嫌挪用资金,被该局立案侦查。但详细情况暂不方便透露。
而吴长江方面仍未及时针对此事有所回复,一位接近吴长江的人士称,这或是董事会方面夺取万州的手段。
10月30日,雷士照明董事会人士向网易财经证实,吴长江、吴长勇(吴长江之弟)及其亲信已被刑事立案,并解释称,此前董事会方面以惠州雷士光电有限公司名义向惠州公安机关报案,而公安部门回函接收人为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即雷士重庆总部,也就是说,这起案件的侦查范围已经扩大至重庆,其中具体涉案金额暂不明,仅了解涉及几个银行的违规抵押。
公开资料显示,雷士照明律师代表曾在9月召开的一场新闻发布会上称,吴长江在中国银行重庆大渡口支行通过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账户于2013年11月29日、2013年12月3日、2014年7月18日先后三次为重庆恩纬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重庆雷立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违规担保。
今年7月18日,吴长江还与中行大渡口支行签订《保证金质押合同》约定,雷士照明(中国)为中行大渡口支行在上述三份借款合同中的借款及利息等主债权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保证金金额共计人民币1.73亿元;未经大渡口支行书面同意,在主债权未被清偿前,雷士照明(中国)不得支取或要求返还已交付的保证金。
“这意味着一旦主债务人不能偿清贷款,雷士照明将面临多达1.73亿元损失。”雷士照明代表透露,上述两家被担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吴长江本人。
发布会现场还展示了这保证金质押合同影印件,该影印件附有吴长江的签名和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的公章。
对此,雷士照明称,吴长江可能涉嫌“三宗罪”,即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我们正在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