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圆满结束。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11月11日下午出席2014年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记者会时,宣布了此次会议取得的成果。
习近平说,会上,各成员领导人围绕 “共建面向未来的亚太伙伴关系”主题,就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经济创新发展改革与增长、加强全方位基础设施与互联互通建设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共商区域经济合作大计,达成了广泛共识。
此次会议通过了 “北京纲领”和“共建面向未来的亚太伙伴关系——亚太经合组织成立25周年声明”两份成果文件。后者是亚太经合组织历史上第一份纪念性声明。
参加了此次APEC会议的南开大学APEC研究中心主任刘晨阳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专访时称,本次会议最重要的成果,包括启动亚太自由贸易区进程、批准亚太经合组织推动实现亚太自由贸易区路线图,加强全方位基础设施和互联互通建设、批准亚太经合组织《互联互通蓝图》,开展亚太反腐合作。
与2001年入世前后中国在上海主办APEC第九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不同,那时中国是“融入”,这一次中国强调 “改变”,并努力参与制定规则。中国正在主动布局亚太。
亚太自贸区开启可行性研究/
习近平在记者会上说,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决定启动亚太自由贸易区进程,批准亚太经合组织推动实现亚太自由贸易区路线图。“这是我们朝着实现亚太自由贸易区方向迈出的历史性一步,标志着亚太自由贸易区进程的正式启动,体现了亚太经合组织成员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信心和决心。”
NBD:开启亚太自贸区达成共识的意义是什么?
刘晨阳:达成启动亚太自贸区战略性(可行性)研究共识很不容易,这是建立亚太自贸区的第一步。
NBD:能谈谈启动亚太自贸区战略性研究的不易之处吗?
刘晨阳:因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现在正在推进中,TPP已经进入关键谈判阶段。APEC个别成员不太愿意,担心实质性启动亚太自贸区进程会对现在正在谈判的区域安排产生离心力或者造成冲击。但是到最后,各方达成共识,决定启动亚太自贸区,与TPP、RCEP以及其他APEC成员正在谈判的自贸协定并行不悖地一同推进。
之所以能达成共识,首先,中国表态亚太自贸区绝不和TPP、RCEP进行竞争、不是另建一个新自贸区,这些区域安排的远期目标都殊途同归,TPP和RCEP都是通向亚太自贸区的可选路径,成员不用担心亚太自贸区的启动会对现在的区域安排和自贸协定造成负面冲击。
此外,亚太自贸区是APEC21个成员在2006年就达成的共识和一致的愿景,这么多年,历次APEC会议都有过相关表态。此次,中国将其向务实的层面推了一步。
NBD:战略性研究主要做些什么工作?大概会花多长时间?
刘晨阳:开启战略性研究不意味着立即开始谈判,要花2~3年时间。
它的模式和预谈判差不多,由政府牵头组建代表团,纳入产业界和学术界代表,各个职能部门的官员参加,就自贸协定对各领域的影响作预估预判,讨论大概按照什么标准的对话水平去推进等。
如果这项可行性研究能够在2~3年内顺利完成、就进一步推进亚太自贸区建设的可行性得出正面的结论,下一步就会很快转入到底按照什么路径、标准和框架去推进自贸区,进入正式谈判阶段。
NBD:中国本来提出了在2025年建成亚太自贸区的目标,但后来又没有提时间表了,这是什么原因呢?
刘晨阳:中国此次提出建成亚太自贸区时间表,只是积极推动一个选择性目标,并非是强制性目标。
就像1994年茂物宣言那样,APEC针对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提出了分别于2010年和2020年实现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目标的两个时间表。这个时间表没有强约束力让大家一定去完成,而是从积极推动和引导上,起到一种标杆的作用。所以中国提出2025年实现建成亚太自贸区,也是类似茂物宣言那样的思维。
但由于亚太自贸区是经由各成员谈判达成的具有约束力的贸易安排,所以与茂物目标这种非约束力的导向性目标还不太一样。这属于纯技术性的差异,成员们觉得在战略性研究之前,不要急于明确时间表,有一定的合理性,并不是中国提出的建议没有通过或者受到挫折。
互联互通不是谋求主导权/
习近平称,在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我们一致认为加强全方位基础设施和互联互通建设有助于开拓亚太经济增长新源泉,提升竞争力,符合各成员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发展需要。我们批准了亚太经合组织《互联互通蓝图》,确立了在2025年前实现加强软件、硬件和人员交流互联互通的远景目标。我们承诺按照蓝图的构想,加大投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复合型亚太互联互通网络,为实现亚太发展繁荣,夯实互联互通的基础。”
对此,工信部参与制订的《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已成型,并将择机发布。
NBD:请您介绍一下 “互联互通”从开始提出到上升为APEC框架下一个主要议题的过程。
刘晨阳:“互联互通”这个词,最早是从东盟框架下提出并开始实施。“互联互通”在APEC框架下成为一个主要议题,和东盟的推动密不可分。2010年,东盟提出在其范围内实现互联互通;2013年,印尼作为当年APEC会议东道主,将“互联互通”移植到APEC框架之下作为一个主要的议题,今年北京APEC会议将这个议题作了全面的深化和拓展。
NBD:此次APEC会议上,一些非APEC成员也到场讨论中国的“一带一路”建设和“互联互通”,一些报道称这是中国的“金元外交”。您对此有何看法?
刘晨阳:我反对某些媒体所言中国在实施“金元外交”这样的说法。
中国在任何合作倡议实质启动后,都没有谋求过主导权。亚投行和丝路基金也是为了吸纳其他的基金,来共同推动合作。
“互联互通”是东盟的需求,东盟急切需要外来资源支持他们本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决定政策。
互联互通领域确实最能满足大家共同需求,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都能够从中受益,而且,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的互联互通能够很快取得实质性成果,这对于APEC成员来说,不论从合作的时效性还是增加成员凝聚力方面,都是很好的抓手。
中国在此次APEC会议上全面深化互联互通,很好地契合了亚太区域合作的重点和容易出成果的领域。这不是谋求主导权,而是互利共赢。
中国推动亚太反腐合作/
习近平还在记者会上表示,APEC成员大力推动亚太反腐败合作,建立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就追逃、追赃开展执法合作等达成重要共识。
NBD:APEC成员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这一次的联合反腐跟APEC此前的反腐败有何不同?
刘晨阳:APEC反腐败透明度工作组很早就有了,只是之前的反腐败工作没有引起大家太多关注。
这个工作组主要考虑如何为APEC成员企业在开展跨国经营时,培育公平合法的营商环境。所以,取得的反腐成果不显著,毕竟这涉及到成员内政的调整。
这次APEC会议上联合反腐实现了一个飞跃。这基本上归功于中国的努力推动,将APEC原有的仅限于商业的反腐败合作上升到制度的反腐合作,不仅针对企业,还包括追赃和追逃,从金融安全的角度防止非法所得的跨国流动等,各成员在APEC框架下今后将实现执法互认、信息互换,全面推进各成员执法、贸易商业政策调整等。
NBD:此前,反腐败合作其实是一个小议题。现在达成的反腐合作,是否具备强约束力?
刘晨阳:此前反腐败合作只是在第二大议题“经济结构改革和创新增长”下,五个支柱之一的“包容性支持”支柱下的一项。几天前的部长级会议将反腐败合作问题上升到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和互联互通相同的层面。这个成果是此次APEC会议的意外之喜。
不过,其不具备强约束力。但由于APEC高层领导人的推动,它是APEC成员之间原有的强约束力条款比如引渡条款等的一个补充和完善。成员在APEC框架下开展全方位的反腐败合作,未来进一步拓展和深入的空间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