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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企改革设“金股” 政府享一票否决权

内容摘要:11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了 《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准公共性企业、竞争性企业、企业集团和二级以下企业,...

11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了 《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准公共性企业、竞争性企业、企业集团和二级以下企业,分别给出明确的改革路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方案》对国有企业接管制度做了重要改革,明确国资管理部门要从“管资产”过渡到“管资本”,且还提出探索建立国有股东“金股”机制,按照约定对特定事项行使否决权。

《方案》细化到企业操作层面

今年是国资改革年,各地国资改革迅速推进。那么,素有“敢为天下先”之称的广东,此次推出的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方案有哪些亮点呢?

对此,长期研究国资改革的广东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副院长唐更华教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他认为广东国资改革有两个亮点:第一是方案具体;第二是胆子更大,方案有创新,比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入“金股”。

具体分析,《方案》操作性较强,“哪个企业怎么做、哪一年做什么都说得很清楚。”其次,《方案》提出,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准公共性企业,可探索建立国有股东“金股”机制,按照约定对特定事项行使否决权。

何谓“金股”?唐更华告诉记者,很多广东省属企业处于公共服务领域,和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如果将来混合所有制实施到一定程度,如何保证股东不因自身的利益而损害公众利益?此时就需引入“金股”概念。如果投资人对公共性产业有违反公共利益的举措,政府可拥有一票否决权

资料显示,“金股”一般有三大特征:第一,持有者是政府;第二,通常只有一股且无实际经济价值;第三,权益主要表现为否决权,而非受益权或其他表决权。

项目收益不达标要追责

《方案》要求,“创造条件组建新的国有持股资本运营平台公司,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划转现有国有股权,聚集和盘活存量资产”,并选定粤海控股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授权其董事会在投资决策、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等重大事项方面的职权。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朱富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一些国企的问题,一方面是效率低;另一方面是分配制度不公,此次《方案》提出,国资管理部门由由管企业转向管资本,引入外界资本之后,国企利润可以向社会分享,这样生产效率也会提升。

唐更华解释道,原来国资委是国企唯一股东,作为行政结构的国资委可能对企业市场运作行政干预。建立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公司,是想把国企股权交由一个企业来管理,这符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要用市场的方式来管理产权”。

既然用市场方式管理产权,那么风险防范不可忽视。记者注意到,《方案》特别指出,要建立投资项目风险评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项目达产后3年内平均收益未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收益指标90%的。实行投资责任回溯追究”。

唐更华认为,国资委从 “管资产”到“管资本”,“这样一个运营公司要管的东西就很简单、很明确:看国有企业资产是不是增值了,国有资本能不能按照市场方式发挥作用,有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彭澎告则对记者表示,《方案》要求,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具备条件的改组成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二级及以下企业,围绕资产增量率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将使得企业自主发展权利更大。通过重组、混合所有制调整,一级企业将从如何做大优质资产的角度来考虑资产进退。”

 

但彭澎认为,在《方案》实施过程中,“企业管理架构重组时,人员的安排将是要面临的现实问题。”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竞争力中心主任、经济学博士丁力表示,《方案》中,国企从对企业具体的经营管理转向着眼于对企业资本的价值提升,这是一个进步。他认为,对国企资本价值的提升才是国资委的使命。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主任林江则认为,《方案》中对国企高管薪酬平均水平的调整以及对国企的行业重组是两个最大亮点。他指出,《方案》未有设计薪酬的细则,对不同的行业,参照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薪酬调整应有所差异。“下一步应该有专门针对不同行业,出台不同的薪资削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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