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独家获悉的监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0月末,全国金融机构贷款(本外币口径)余额为85.21万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9.78万亿元,占比23.22%,较年初增加2.16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速13.77%,比各项贷款增速高0.91个百分点。当年全国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户数644.7万户,户均累放金额289万元,各省(区、市)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普遍超过80%。
《经济日报》独家获悉,银监会将引导政策性银行以提供批发资金转贷形式与地方性中小银行合作,补充中小银行资金来源,以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拓展资金来源并丰富服务小微的金融机构体系。同时,银监会还将规范小贷公司、P2P等新型融资机构的经营,使其在小微企业融资载体中成为银行体系的有益补充。
此外,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余额4452亿元,比年初增加919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25%,比年初增加0.25个百分点,略高出各项贷款不良率0.57个百分点。
为进一步缓解融资难、融资贵,下一步将着重拓展资金来源,丰富服务小微的机构体系。
其中,商业银行发放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和资产证券化的行为将继续得到支持,同时也将受到更规范的监管。银监会表示,银行需对发债募集资金和降准释放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以确保相关资金全部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
在丰富服务小微的机构体系上,除了上述政策性银行和小贷公司、P2P、大型银行、中小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各自的角色也予以明确。银监会表示,鼓励大型银行继续发挥小微金融主力军作用,利用网点优势做精做深专营机构;中小银行则应继续建设小微支行,扎根基层,重点督促城商行坚守服务小微企业的战略定位;此外,还将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