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高立萍)中国证券网记者获悉,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3月9日下发了《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修订稿)》(下称《大纲》),此举是为持续推进、完善光伏扶贫工作进展,为各地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提供参考依据。
《大纲》在政策保障措施方面提出,结合各试点县方案,提出本省地方政府拟采取的配套支持政策,主要包括本省配套的资金支持方式及支持规模、财税政策、专业化服务体系、电网配套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保障措施,统筹保障光伏扶贫项目有效落实和稳定实施,并提供各项已出台或拟出台的支持政策、方案或相关支持性文件。
其中,配套资金及财税政策可参考为:由地方政府对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扶贫项目给予35%初始投资补贴、对大型地面电站给予20%初始投资补贴,国家按等比例进行初始投资补贴配置;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扶贫项目还贷期5年,享受银行全额贴息,大型地面电站还贷期10年,享受银行全额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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