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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满月:二手房普遍升温 未现抛房潮

内容摘要: 中新网4月1日电(房产频道 马榕)距离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已满一个月,配套细则草案也于3月26日开始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如何登记等操作性问题得到进一步明确。...

中新网4月1日电(房产频道 马榕)距离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已满一个月,配套细则草案也于3月26日开始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如何登记等操作性问题得到进一步明确。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被市场认为将加速二手房抛售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在落地以来对楼市的影响并不明显。多位房地产市场分析人士表示,3月份以来,杭州、西安等不动产登记试点城市二手房市场普遍升温,但主要原因是受到降准、降息等利好影响,不动产登记影响较小,“抛房潮”现象也并未出现。

细则草案出台不动产登记进一步完善

自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以来,不动产登记制度持续推进,不仅各地登记机构加速组建,作为暂行条例配套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征求意见稿)》也于3月26日开始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相比之前仅有35条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增加到了八章共137条,对此前民众关心的“是否必须登记”、“如何登记”、“登记资料谁可查询”等问题作出详细规定。

依据细则,不动产进行登记时原则上遵循自愿原则,登记部门并不强制执行。但曾参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起草工作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不登记,会面临在法律上没有得到房屋的所有权、房子可能被他人“一房二卖”等法律风险。

细则指出,不动产登记的一般程序分四步走,即申请、受理、审核、登簿。此外,细则对三类可查询登记信息主体——不动产的权利人、厉害关系人、有关政府机的范围和条件也作出细化。如厉害关系人只限查有厉害关系部分,国家机关限于与调查事项有关的资料等。

二手房市场升温试点城市未见“抛房潮”

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满月,制度进一步完善,但其对楼市的影响尚未显现。多位市场分析机构人士向中新网房产频道表示,3月以来,西安、杭州、南京等首批试点城市二手房交易量普遍升温,但并未出现之前不少人预测的“抛房潮”现象。

以杭州为例,据杭州透明售房网数据,3月以来二手房签约量明显增多,前22天成交两千余套,相较2月同期增幅约达115%。西安、大连、南京等试点城市二手房市场成交量也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多地二手房市场挂牌量、成交量的上浮,很大程度上是缘于降准、降息等楼市政策的放松,以及市场的正常波动,不动产登记影响甚微。“近两年楼市低迷,买房人刚需占很大比例,投资型的买房人比较少,所以不管是二手房市场、还是新房市场,不动产登记实施影响都不大。”一位二手房房产中介人士分析。

另有多位二手房中介人士透露,在3月份回暖的二手房市场中,持有多套待售房屋的人群整体规模并不是很大,出售房源总量也比较有限。我爱我家市场研究院分析师宋辉也介绍,持有多套房屋业主卖房的现象一直存在,并没有明显增加。

业内:不动产登记短期对楼市影响有限

“在暂行条例实施的一个月内,不动产登记制度效果还不会马上显现。”上海易居研究院分析师严跃进向中新网房产频道分析,不动产登记仍处在逐渐推进过程中,而令持有多套房业主担忧的房地产税也不会很快出台,因而市场反应平淡。

多位持有多套房业主在接受中新网房产频道采访时也表示,不动产登记实施后并没有将房产变现的打算,更为担心的是之后房地产税的征收。

另有观点认为,不动产登记很大程度上有利于摸清楼市“家底”,并不会对成交、房价产生明显影响。“不动产登记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预期,但其本身并不是房地产调控政策,不会直接影响到楼市。”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

中国指数研究院[微博]研究报告也指出,不动产登记条例执行对象为发生交易、转让或抵押行为的不动产,并未涉及存量房地产,短期内对市场影响有限。(中新网房产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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