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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近日公布典型违法案例 5公司排污被严惩

内容摘要: 新华环保4月14日电(索炜 )环保部近日公布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典型违法案例,共有五家企业被严惩,其中三家违法排污单位被查封,并处以3至5万元罚款不等,有关责任人已被行政拘...

新华环保4月14日电(索炜 )环保部近日公布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典型违法案例,共有五家企业被严惩,其中三家违法排污单位被查封,并处以3至5万元罚款不等,有关责任人已被行政拘留;另有两起违法排污事件仍在调查当中。

据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1至2月份,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26件,罚款数额达1238.96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527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207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47起。与1月份相比,2月份适用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上升60%,适用查封、扣押案件数上升208%,移送行政拘留案件数上升115%,执法力度日益加大。

同时,环保部还披露了五起典型的环保违法案例,涉事单位分别为辽阳市食品有限公司小屯屠宰厂,湖北金伟新材料有限公司西流河厂区,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倪春荣树脂钮扣加工点,重庆弘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和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戴西村非法酸洗工场。

据环保部公布的信息显示,辽阳市食品有限公司小屯屠宰厂利用渗坑直接排放屠宰生猪产生的废水,废水中 COD 及氨氮均超标。该屠宰厂被罚款 5 万元,同时责令在完成治理任务前禁止生产。该厂法人吴素芝被行政拘留5日,现已执行完毕;湖北金伟新材料有限公司西流河厂区内污水处理池内有一根长约 10 米、口径为 80 毫米的临时软管,直接接入工业园区雨水管网,此行为属于私设暗管偷排。改厂被责令立即停止排污行为,拆除外排废水的软管,并处以五万元罚款行政处罚,现已执行到位。改公司厂长周爱军、车间主任冯爱春被行政拘留 10 天。

另外,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大舜塘南路 13 号的倪春荣树脂钮扣加工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车间排放口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东侧河道。嘉善县环保局决定处倪春荣罚款人民币 3 万元。并依法对倪春荣作出行政拘留 12 天的处理决定。

以上三起排污违法案件已处理完毕,另有两起违法排污案件仍在侦查和起诉当中。环保部公布的信息显示,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弘凯环保工程(下称“弘凯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处理高浓度废水合同,作为应急处理方式。弘凯环保与重庆(长寿)化工园区中法水务有限公司(下称“中法水务”)签订了污水处理协议书,委托处理其运来的废水。

但最终,高浓度废水被直接倾倒到晏家河。倾倒污水车辆驾驶员何文章、弘凯环保工作人员杨永峰、弘凯环保法人李为亮3人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而披露的乐清市柳市镇戴西村非法酸洗工场,地处隐蔽,作案方式隐匿,工场的排污管道经暗管直接通入河里,暗管上以水泥和野草覆盖。目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环境污染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现案件正在司法机关审查起诉当中。

邹首民表示,一些地区环保部门通过加强宣传培训,全面推进新法实施。与此同时,积极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执法, “组合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威力已初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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