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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品种审定存废之争:专家说为把关是冠冕堂皇理由

内容摘要: 玉米种子为了通过审定,只能选用高秆、晚熟、细枝繁茂的品种。但现在市场需要的、能够适应机械化生产的恰恰是低秆、早熟的玉米品种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苗冉/北京报道 20...

玉米种子为了通过审定,只能选用高秆、晚熟、细枝繁茂的品种。但现在市场需要的、能够适应机械化生产的恰恰是低秆、早熟的玉米品种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苗冉/北京报道

2015年7月2日下午,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第二会议室,《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种子法》)座谈会,讨论激烈。

争论主要集中在品种审定和知识产权保护两方面,前者分歧较大。

中国农科院作物所玉米系主任、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玉米分会副主任张世煌,在这次关乎品种审定命运的座谈会上发言。

他后来对《瞭望东方周刊》说:“我觉得我都蒙了,一些发言人说,全世界都在搞种子审定制,但其实欧洲国家实行的是登记制而非审定制。

而支持品种审定制度者,则强调其在种子流入市场前的“把关”和“指挥棒”功能,以及加入WTO[微博]之后作为“保护屏障”的重要性。

如中国种子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李立秋认为,之所以要在主要农作物品种上保留审定制度,“一是种业市场的诚信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很多种子企业不守规矩,不负责任;二是大部分种子企业没有自己完成品种试验的能力;三是用种农民对种子没有辨别力,受广告宣传影响大,一旦出事就找政府。”

“通过审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品种的安全性。”他对本刊记者说。

作为全球第一农业大国,自2011年以来国务院已连续三次发文扶持国内种业,明确种业是战略性基础性的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

新《种子法》被期望正本清源,对抗“种业危机”。而品种审定存废之争,更将影响“中国良种”的未来。

种子为什么要审定

目前种子品种审定制度规定,一家企业研发的农作物品种,必须先获得参与品种审定的资格,进行数年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并通过审定委员会审定之后,才能获得市场化生产和推广的许可。而在新版《种子法》草案中,上述审定制度拟将继续施行。

中国的种子品种审定制度始于上世纪60年代,源自苏联。张世煌介绍说,这套体系被作为“科学研究的后续环节”,对一些有利品种和不利品种进行评价和评估,尝试区域试验等。截至目前,中国共审定农作物品种2.1万多个。

“最初种子审定由科研机构组织实施,时间是从1962年至1996年。”张世煌对本刊记者说,“在历史上,种子审定是好的,对这一点,业内普遍认同。”

1996年以后,品种审定从技术人员为主改成了以管理人员为主,形成了从县、乡到市、省的一整套审查体系。正是这之后,中国种子产业发展缓慢,种业研发投入热情没有提高。    

现在中国种子市场规模约占全球的20%,但大部分企业每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到5%,远远低于国外10%的水平。

2011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把种业上升到战略地位,给足了商业化育种的政策条件。但时至今日,中国良种商品化率也还不到50%。    

业内人士质疑,“唯产量选拔体系”是否已经出了问题,但种子行业“创新难”“研发投入低”已是共识,而且出现了“黑种子”市场乱象。

“15年前,技术人员都反对种子品种审定。但现在他们都不发声了。这说明是否终止审议制,已经不是观念分歧,而是涉及利益。”张世煌对本刊记者说。

谁占了指标

一家号称“种业航母”的上市企业负责人告诉本刊记者:“我们希望取消审定制,建立备案登记制度,如果要保留的话,希望流程越简化越好。”    

这家企业通过审核的种子品种数量占全国企业的6%到7%,但每年能拿到的指标却非常有限。他举了个例子,如果每年研发了5个新品种,只能拿到2个指标,层层审核,最后往往只剩下1个能够通过,进入市场。

相关部门对外公布的数据是,该审核通过率约10%。但业界估计其中至少有50%被科研院所获得。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种子品种审定至少需要两三年。首先要有指标,不管企业育出了多少种子,指标总是有限的。然后还要跑数据,直到通过预试、初试再到最后的专家审定,排名好的才能层层晋级,最后还要经受专家一票否决制的考验。

这位业内人士认为,如果采取登记制度——企业育了5个种子,只需放到测试点去测试质量,然后到主管部门对新种子备案,5个种子就都能马上推广,有效率而且鼓励创新。

他告诉本刊记者:“我们有能力为我们的种子负责。一些专家说审定是为了把关,这是冠冕堂皇的理由。他们的指标太简单,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产量指标,这样怎么把关?”

“能通过审核的,是能在全国各地不受地域限制都有很好产量、有很强抗病性的品种。如果我有一种产品在湖南产量很高,但在江西却不行,那么这个品种就没法通过审定。”这位企业负责人无奈地说。

湖南活力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勇对本刊记者说:“品种审定是一种评比,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产品,放到一起去种,会有不同的表现。在全国各地不同的评比点不可能每个结果都一样。但是只有前几名才能通过审定,所以如果人为作一些更改是看不出来的,因此就产生了上下打点的费用。”

他说,如果某些评审专家在企业任职,就既是“裁判员”也是“运动员”。

在“国务院8号文件”出台后,种子企业数量不增反减,从8700余家减少到目前的5000家。

不过,李立秋认为:“有人说审定制度阻碍了科技进步,我不认同这个说法。我调研的结果是,反对审定的人,主要是质疑品种审定中区试的公正性。我们的区试人员很多,确实有人不负责,甚至有腐败行为。”

在他看来,主张废除审定制度的人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小企业,自己没有研发能力,希望打乱仗;二是部分科研人员,十几年都没有品种通过审定。“大的科研单位希望审定标准越严越好。”

绕行办法

张世煌对本刊记者说,品种审定已经带来两个问题:投资者望而却步,种子行业创新受限。 

比如,一些上市企业“不敢把股票上虚高的市值转变成有效资产,不敢扩大再生产。如果能拿出10%研发产品,会有怎样的成绩?我们每年投入的科研经费在行业里算多的,也才七八千万元。”前述企业负责人说。

近年来,通过审定的缺陷品种给农民带来重大损失的案例非常普遍,“审定证书”已经成为部分种子企业推卸责任的挡箭牌。

张世煌举例,玉米种子为了通过审定,只能选用高秆、晚熟、细枝繁茂的品种。但现在市场需要的、能够适应机械化生产的,恰恰是低秆、早熟的玉米品种。“农民不明白,他们大量投入化肥、农药和手工劳作,为什么依然换不回好的收益。”

农民们对产量没有太高要求,他们追求的是安全、稳定、可以卖到好价钱的产品。因为没有新种子符合市场需求,他们只能想些办法绕过审定。“黑种子”现象应运而生。

吴勇向本刊记者介绍了普遍存在的“绕行办法”。

第一招是“偷梁换柱”。一些农民和种子经销商,在检查时换个包装,把种子放到审定通过的种子包装袋里。因为拿去做DNA鉴定需要很长的周期,一般的执法部门也不具备DNA检验设备,因此成为农民和商贩的绕行方法。

第二招是倒逼。比如曾有一个品种,在没有通过审定之前,已经栽培了上千万亩。“最后官方没有办法了,农民倒逼审定部门通过审定。”吴勇说。

对于一些国家采用的注册登记制度,吴勇认为:“对于大企业来说是利好,但对于小企业来说是灭顶之灾。因为如果完全由市场决定,小企业推出的产品,消费者没有那么信任,企业规模不大,赔付能力有限。特别在经销商这个环节,小企业的产品肯定不会再经销。”

李立秋则表示:“世界上主要国家,美国是登记制,企业自己做试验;德国和法国与我们类似,审查严格。从长远看,我们要向登记制过渡,但要渐进。这次草案有个绿色通道的设计,就是出于这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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