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起,中央财政将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补助标准从每日补贴3元提高到4元。财政部教科文司10月31日透露,为此中央财政安排了资金9.4亿元。
据介绍,为持续改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针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9.4亿元,将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补助标准从3元提高到4元,达到每生每年800元,新标准从2014年11月起执行。同时鼓励各地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营养改善地方试点,中央财政对开展地方试点的省份按照不高于国家试点标准的50%给予奖励性补助。
据了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2011年实施以来,截至2013年底,中央财政共安排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300.3亿元,安排食堂建设资金300亿元,惠及3200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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