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2号,山东青岛市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原油泄漏发生爆炸,事故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今年1月份,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对4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1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上午,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重大事故责任案,在青岛黄岛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运销处处长裘冬平、安全环保监察处处长廖达伟等9人昨天出庭受审,其余6人将另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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