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电商从业人员素质与政府的要求不相适应。当前我国国民素质教育滞后于经济发展,国民整体素质水平不高,许多从业者,包括电商从业人员的教育背景较差,法制意识薄弱,诚信缺失,社会责任感匮乏。
其次,中国正处在脱贫致富的发展阶段,消费高度分化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基本事实。有人愿意请人到国外排队买商品,有人却只想用打的价钱换“时髦”,从市场经济的角度讲,有需求,就有交易,存在就是合理的。作为平台运营者,怎能改变“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游戏规则?
第三,政府监管面临前所未有的窘困和尴尬。一方面,由于生产加工、管理者素质参差不齐,诚信缺失的社会形态,政府监管资源与实际监管需要不相适应,面对“山寨盛行”的严峻形势,政府监管资源往往捉襟见肘;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垄断监督服务,忽视第三方监管的市场培育,把简单的市场行为垄而统之为“执法监督”,社会资源很难参与质量监督。政府自己管不好,又不放权,怪平台运营者解决不了问题。
第四,社会监督力量十分脆弱。不可否认,舆论近两年在我国产品质量监督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媒体乃至整个社会监督发挥的作用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许多生产者的阴暗面还没有被照到。特别是,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薄弱,面对问题产品保持沉默,这无疑滋长了作假造次之风。
“淘宝”商品的质量问题,不仅仅是阿里体系的问题,它是我们整个社会的问题。破解社会问题难题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一要加强国民的素质教育,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二要理顺机构、明确职责、增加资源,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三要大力弘扬社会监督。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新闻媒体等舆论监督, 另一方面,要大力培植公民的维权意识,提高社会监督深度和广度,最重要的是,要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引进并推广第三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