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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着力构建“清”“亲”政商关系

内容摘要:多维着力构建“清”“亲”政商关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大学基地习近平总书记曾要求,“‘官’‘商&rsquo...

多维着力构建

“清”“亲”政商关系

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大学基地

习近平总书记曾要求,“‘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今年“两会”,他又提出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的新任务、新要求。总书记对“亲”“清”型政商关系的倡导,不仅传达了中央治理不良政商关系的态度和决心,也进一步回应了民众对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关切。如何把握“亲”“清”政商关系的构建要求是当下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议题。

以改革引领。习近平总书记说:“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我国政商关系中“勾肩搭背”“不分彼此”,权钱、权色交易等现象之所以较为严重,主因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未理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发展机制和发展方式未建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商”对“政”的高度依赖局面未改变。因而,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根本之策是“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加速深化这一领域的改革,助力政府成功“瘦身”,扮演好“娘家人”和“店小二”双重角色,为市场及企业的良性运行提供有力的制度和政策供给,使对市场的监管与调控更为科学有效。同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领域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五大发展理念”实践要求相适应的发展机制和发展方式,使企业发展由“找市长”转为“找市场”,由“跑部钱进”转为注重企业自主创新、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提升,摆脱对政府及官员的依赖。

靠法治支撑。法治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我国政商关系之所以存在“公私不分”、“勾肩搭背”等不良现象,既有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的原因,也有政商交往主体法治意识淡薄的原因;既有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轻究”、甚至违法不究的原因,也有执法程序繁琐、违法成本低廉的原因。这些因素使“商”之行贿明目张胆,“政”之索贿有恃无恐。因而,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必须强化法治支撑功能,即:一方面,“立善法于一国”,不断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一系列的“善法”为政商交往“立规矩”“划红线”。另一方面,加强政商交往主体的法治教育,提升政商交往主体的法治素养。对“政”而言,着重提升自己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安商、亲商、富商”和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的能力,凡事依法依规;对“商”而言,则是“守法经营”,任何时候“法律底线不能破”,依靠诚信经营和产品质量、优质服务赢得市场份额,不断增强法律维权意识,勇于敢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到“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强监督保障。习近平总书记讲:“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党的十八大以来,落马的“老虎”“苍蝇”多和监督缺失有关。究其原因,与监督认识不到位、监督力量不够强;重点人群、重点时间节点、重点项目监督不到位;党内监督、审计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各自为政”,等等因素有关。因此,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务必要让强有力的监督成为悬在政商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为此,要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对公权力运行中、运行后的监督;突出重点监督对象,盯牢党员干部和政府职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及其“八小时内”的监督实效,补上“八小时后”及其直系亲属的监督“短板”;整合党内纪检、人大质询、政府监察、司法审计及社会舆论监督的力量,创新监督载体,使各监督主体同频共振,形成监督合力。此外,还应引导政府工作人员自我加压,适应监督新常态,引导众商树立主动监督意识,做到依法监督。

用制度激励。制度问题“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已成全党共识。也正由此,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之时,更是屡屡提及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一要强化顶层制度设计,依据“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标准和原则,着力构建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敢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为政商交往“划底线”,使双方对“什么可以为”“什么不能为”的问题心中有数、心中有底。二要提升制度执行力。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要经常检查,对照落实,使各项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对视制度为“纸老虎”,依旧“勾肩搭背”的政商交往主体,要“零容忍”;对视制度为“高压线”,模范遵守制度的政商交往主体,要及时褒奖,进而使“政”与“商”都真正认识到,制度是带电的“高压线”,丝毫碰不得。

抓关键少数。“解决中国的问题,关键在党;解决党自身的问题,关键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相比人民群众,党员干部“毕竟是沧海一粟”,然而,作为执政党的党员干部,却是推动“亲”“清”型政商关系构建的“关键少数”。改革开放后,不少党员干部未能经受住各类“糖衣炮弹”的“侵袭”,多被“温水煮青蛙”,沉迷于“灯红酒绿”式的生活,其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淡薄,甚至理想信念丢失,奉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信条,沦为金钱、美色的奴隶。因此,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须抓牢党员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一方面,强化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给党员干部及时“补钙”,预防“软骨病”,提高抵御各种“肉弹”“糖弹”的“免疫力”。另一方面,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利观、政绩观,在权力、名利、美色面前能够“守住底线、把好分寸”,而不是“看到经商发财而感到怅然若失”。

(执笔人:余清,陈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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