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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发限行公告,服务型政府还有多远?

内容摘要:4日,在此前从未实施过机动车限行政策的西安,多名车主因违规上路被拦下。3日22时6分,当地发布雾霾天气限行通知,4日起实施,当天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限制上路。不少当地市...

4日,在此前从未实施过机动车限行政策的西安,多名车主因违规上路被拦下。3日22时6分,当地发布雾霾天气限行通知,4日起实施,当天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限制上路。不少当地市民吐槽,政策发布和实施之间不足2小时,“无缓冲余地”。对此,西安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称,收到通知后即尽快公布,“有不合理的地方,但仍会对违规车主依法处罚。”(11月5日新华网)

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西安市实行机动车禁、限行管理,出发点是好的,意在提高市民绿色出行意识,减轻环境压力,防治大气污染。但政策发布和实施之间仅仅相隔两个小时不免让人们质疑各个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今年9月,西安市政府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指出,发布黄色预警时,公安部门要做好限行准备,并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限行通告。对于“提前一日”的说法,交通管理宣传科给出的解释是“一日也并没有说是多少小时,我们已经赶在4日前公布了,市民没看到也实在没有办法。”作为政府机关,这样解释未免让人唏嘘。我国一直在提倡构建服务型政府,而这样的服务明显没有达到要求。政策的制定与推行都应该考虑到实际情况,不然就是懒政,属于不作为、乱作为。

法律的威严就在于其强制性,西安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罚款,属于按照法律执行,却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我们尊重法律的权威,但对于这种不合理政策的推行,政府职能更应该反思如何才能更好地执政为民,而不是简单停留在单纯依靠罚款、扣分这样的硬性措施来向人民施压。笔者认为,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端正执政为民的态度、建设服务型政府刻不容缓。

首先,要从根源上“治”。我国一直在提倡“简政放权”,权力确实在个别人手里变得越来越大,但“简”的效果却没有那么明显。经过重重关卡,政策的颁布与实施相距很长时间,已经失去了其原本的时效意义。有时一项政策,从上到下不断被“瘦身”或者“增肥”,都违背了政策制定的本意。因此我们在保证政策制定的科学、合理基础上,更要保证政策的正确落实,走好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这样才是一个得民心的好政策。

其次,要在环节上“控”。我们讲究“法治”,但不能离开“人治”,二者应该相辅相成。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要考虑到其变化的因素,不能一味地不懂变通。对于首次实行限行,同时未能充分保证人们对于限行政策的知情权,交通管理部门理应按照实际进行调整,而不是只认罚款,不认“人情”。政策执行应该注重人性化,交通管理部门在遇到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后,应该合理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罚款。

最后,要在结果上“省”。古人云:“吾日三省吾身。”这句话同样适用于一项政策。只有经受得住实践的检验、接受人民的监督的政策,才能更贴民心、近民意,才能保证政策更好的“落地”。对于出现的错误,要进行及时的纠正,将损失降到最低。不要让好的初衷,却落一个坏的结果。

“为民服务”不仅仅是口号,更是行动。“服务型政务”不止是理念,更是标杆。每一项政策从制定到实施都应该顺应民情民意,“法”“情”和“理”相结合,改变庸政、懒政、不作为,让每一项政策都能深得民心。

文/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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