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呼和浩特11月12日电(记者寇江泽)经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12日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反馈督察意见。内蒙古89个国家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中,41个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涉及企业663家,矿山环境治理普遍尚未开展。
督察指出,内蒙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明显,但生态环境依然脆弱,部分区域生态退化问题依然严重,水资源、矿产资源和草原保护与利用矛盾依然突出。煤化工、电解铝、火电等产业环境风险控制方面措施不多。
“此前部分工作进展比较慢,我们会根据督察组意见制定统一整改方案。”内蒙古环保厅副厅长郝庆文说。目前,内蒙古办结环境问题举报1637个,关停取缔违法企业362家,立案处罚206件,拘留57人,约谈238人,问责280人。
今年7月起,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等8省份,正陆续向各地反馈督察意见。各地将根据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向社会公开。
《人民日报》(2016年11月13日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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