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今日(11月14日)向媒体发布了2016年1-10月和10月全国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状况,1-10月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排名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舟山、惠州、厦门、福州、珠海、丽水、深圳、拉萨和中山市,海口成为前十个月空气整体质量最好的城市。
公布信息显示,10月份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排名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依次是:舟山、福州、海口、惠州、台州、厦门、盐城、丽水、南通和深圳市。对于7月、8月、9月连续三个月空气质量排名蝉联第一的海口来说,其10月份空气质量排名略有退后,但这并不影响其1-10月的整体排名。结合环保部之前公布的数据,自2016年1月以来,海口是唯一一个单月空气质量排名始终保持前三的城市,除2月、6月、10月空气质量排名第三外,其余月份均保持排名第一的佳绩。
事实上,海口的空气质量向来名列前茅,环保部公布的资料显示,海口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三年空气质量排名第一。一流的环境空气质量是海口市发展最大优势和核心资源,国务院“气十条”出台以来,海口把巩固和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作为全市的重点工作强力推进,印发了《海口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各年度具体实施方案以及建设拆迁工地扬尘管理等20个大气污染防治政府文件和规章制度。此外,海口在2013年开展了“护蓝”工程、2015年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2016年按照全省六大专项整治的要求,认真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形成环保、住建、交警、科工信、园林、环卫等多部门联合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格局,这些政策、措施为保持良好的空气质量提供了多方保障。近日,海口市又出台了《海口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稿)》,致力于提高城市大气重污染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大气重污染的危害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民众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