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永顺外流人员盗抢骗“危害全国”,发83人名单悬赏线索
“近年来,永顺籍外流人员盗抢骗职业犯罪,特别是盗窃保险柜犯罪比较猖獗,涉案人员多、金额大,流窜各地,危害全国。”2017年1月13日,湖南省永顺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关于奖励抓捕永顺籍外流犯罪嫌疑人的通告”。
通告称,按照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盗抢骗犯罪的工作部署,结合永顺县实际,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至4月1日在全县集中开展抓捕永顺籍外流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对扭送或提供线索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最高奖励10000元。
通告下方,附有83名外流犯罪嫌疑人名单(附文后)。
2016年12月13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公缉[2016]64号),公开通缉十名重大盗抢骗犯罪在逃人员。其中包括永顺县勺哈乡那住村田正锋、永顺县回龙乡羊毛村黄爱民。
2016年12月19日下午,湖南警方通报,黄爱民在湖南永顺落网。不久,微信公号“公安部刑侦局”又发布消息称,2016年12月29日,田正锋向湖南省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黄爱民落网后,湖南警方发布的简要案情称,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黄某民、田某辉、彭某禄伙同彭某班、田某锋等人先后流窜至郑州市经开区、漯河召陵、商丘宁陵、柘城等地,多次盗窃保险柜内财物,涉案价值达人民币40余万元,影响恶劣。
“公安部刑侦局”的消息称,2015年初以来,田正锋伙同他人流窜天津、河北、山东、湖北、河南等地实施盗窃保险柜内财物犯罪,作案百余起,涉案金额560余万元。
以下是永顺县公安局通告的奖励事项及举报电话:
一、永顺籍外流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对抓捕标记“★”犯罪嫌疑人的,永顺县公安局分别予以奖励。扭送或提供线索直接抓获的,奖励10000元;提供线索抓获的,奖励5000元;规劝投案自首的,奖励2000元。
三、对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永顺县公安局分别予以奖励。扭送或提供线索直接抓获的,奖励5000元;提供线索抓获的,奖励2000元;规劝投案自首的,奖励1000元。
四、永顺县公安局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杨曙光副局长13974303206余大海刑侦大队长13907433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