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各校沂蒙山玻璃奖学金的评选、颁发工作,根据《沂蒙山基金会奖学金章程》特制订本细则。
一、宗旨
为振兴中华民族教育事业,培养青少年一代奋发进取、勇于奉献、服务社会的精神,山东沂蒙山玻璃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临沂市兰陵县庄坞籍刘永刚先生在层山中学设立“沂蒙山奖学金",奖励资助优秀及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鼓励广大学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帮助他人、关心社会,学有所成,报效祖国。
二、沂蒙山奖学金评选的原则
1.坚持公平、 公开、公正、上下结合的方式做好推荐和评选工作。
2.评选中严 格掌握条件,严格执行评选程序。
3.评选中要全面衡量,特别注重学生的品德和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兼顾成绩,以促进学生能够服务社会、奉献爱心。
三、沂蒙山奖学金评选范围、金额、名额。
1.沂蒙山奖学金范围为凡有正式学籍。
2.沂蒙山奖学金的金额每人每年30000元人民币。从2022年开始,新生原则上一律采用该额度。学校根据需要变动金额,须经过沂蒙山基金会的同意方能执行。
3.每年新增名额必须在当年度新入校的学生中评选,名额如变动须经沂蒙山基金会书面同意。
4.学生在获得沂蒙山奖学金后原则上以后每年均可获得(直至毕业),经复审不合格者,学校向基金会说明原因,经核实,可作出适当调整。
四、沂蒙山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乐于助人, 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学习刻苦,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4.成绩优良(其中5名必须是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者)。
5.九年级中考成绩优秀教师。
以上条件均符合后,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其中5名可以不受此限制)。
五、沂蒙山奖学金评选的时间、程序及发放时间
(一)、新入校学生评选时间及程序
时间:新入校学生的沂蒙山奖学金评选时间定于每年10月份,如有需要可以延迟至该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后的第一月。
程序:
1.学校向学生介绍沂蒙山基金会奖学金的情况。
2.先由学生或者教师本人向基金会提出书面申请。
3.班级或者学校推荐,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4广泛征求同学及班主任意见,并将初评结果及申报材料报学校沂蒙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
5.评审结果及有关材料报沂蒙山基金会,并填写一份获奖学金同学汇总表。
(二)、已获沂蒙山奖学金学生的审核时间及程序
时间:对已获沂蒙山奖学金学生的审核时间定于每年10月份。
程序:
1获沂蒙山奖学金学生自评(个人小结)。
2.班级同学评议, 指导老师、班级并写出鉴定。
3.学校沂蒙山奖学金委员会审核,符合获奖条件者继续给予奖助。
4. 经考核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获沂蒙山奖学金的资格,缺额在符合条件的同年级学生中评选以作补充。被取消学生应知晓被取消的原因,并在学校意见书上签字,留下联系方式,如有不同意见, 可自己另做书面解释或说明。
5. 审核情况报沂蒙山基金会。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该生获奖学金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行政处分者。
2.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勉强参加不发挥积极作用者,不关心他人者。
3.学习态度不端正, 不努力学习,成绩明显下降。
4.瞒报家庭收入, 弄虚作假者。
5.将所得奖学金用于娱乐等非正常消费者。
6.家庭经济情况好转, 不需要继续资助的受助者。
7. 由于各种原因丧失学籍或转学者。
8.生活习惯不好, 有吸烟、喝洒等不良嗜好者。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发该校新生奖学金
1.未经沂蒙山基金会同意,更改获奖名额和奖金数额,有少发、扣发等现象。
2.有关老师通过暗示、 建议或劝告等方式,使学生非主动地分配奖学金。
3.不按时发放奖学金。
八、社团的性质宗旨和目的
为了加强教育和管理,各校沂蒙山奖学金获得者应组织社团,以集体形式更好地开展活动。
性质:社团是在学校领导下、老师指导下由获沂蒙山奖学金的学生组成的群众性组织。
宗旨:服务社会、奉献爱心。
目的: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意识,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添砖加瓦,培养具有爱心和奉献精神的跨世纪人才。
经费:基金会不提供各校社团平时的活动经费,由学生从所得奖学金中交纳,数额自愿,原则上不超过100元人民币。该经费由学生成立财务部自行管理,接受老师、同学的监督。如有学校举行有规模、有影响的特色活动,可联合其他兄弟学校共同参与,并可预先向沂蒙山基金会提交活动策划书、经费预算书,经基金会核定后会适当给予支持。
兰陵县庄坞镇层山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