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亚萍打乒乓球还行,给她换个20亿的“大球儿”,一拍儿下去就没了。政府拿20亿给她做一个搜索网站,却砸出个近乎0%的市场占有率,三年下来,营业收入500万!你除了大跌眼镜外,能看出点儿什么门道呢?
有人骂邓亚萍败家,说她只会打球儿,不懂经商。其实倒也未必,邓亚萍在退役的运动员里算混的不错的了,至少在经营自身商业价值上还算成功。为何一进互联网行业,就败得如此彻底呢?就算她完全不懂经商,边干边学也不至于败得这么惨呀!?
原因应该有很多,比如邓亚萍的互联网行业经验、用户习惯等等,但最重要的原因我认为是国资进入了一个没有行政垄断的行业,失败是注定的,其他原因只不过会造成你失败的惨烈程度不同而已。
说互联网行业完全没有行政垄断也不对,但相对于其他国企的绝对垄断,互联网行业的口子算比较大的,虽然有严格监管和审查,但毕竟没有民资禁入的禁令,在一个竞争比较充分的行业,国企进来就是作死。
企业改制以来,国企大多一个一个死掉了,只留下几个活得比较滋润的国企,都是靠行政垄断、禁止民资进入的行业,例如石油、电信、电力、银行等。还有一些合资企业仍能在自由市场中拼杀,乃是得益于民资或外资的力量才能苟活。
所谓国企,本身就是一个不应存在畸形,是个身体虚弱的大胖子。而民企都是在激烈拼杀中生存的,个个都敏捷而强壮,让他们面对面过招,胜负没有悬念。
国资名义上是全民的,归政府管,实际上就是无主的钱交给一个个具体的人去管。如果你拿着别人的钱去做企业,好歹还要顾忌一下股东,不至于乱挥霍、乱投资。可如果你拿着一笔无主的钱,会努力去投资去赚钱吗?赚钱后会把所有钱都还给那个“无主”吗?反正我不会,如果是我,我也会千方百计想办法把钱先装到自己口袋里再说,如果你鄙视我的品行,那我要鄙视你的虚伪了。
所以说,国企的所有制结构是反人性的,企业天然就是私人的,国企退出历史舞台是早晚的事儿,不要再争论国企应不应该存在的话题了,任何替国企辩护的说辞不是无知就是无耻。(自由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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