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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式过马路"带给厦门新启发 人本交通不再上天入地

内容摘要: 为了提高车流速度,解决主城区面临的交通拥堵现象,厦门近年来将大量斑马线改为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根据《厦门岛人行立交规划》,岛内几年内规划新建人行立交113座,其...

"台北式过马路"带给厦门新启发 人本交通不再上天入地
 

为了提高车流速度,解决主城区面临的交通拥堵现象,厦门近年来将大量斑马线改为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根据《厦门岛人行立交规划》,岛内几年内规划新建人行立交113座,其中人行天桥88座,地下通道25座。而在一海之隔的台北,近来针对人行立交也有大动作——逐步拆除人行天桥、封闭地下通道。同样是为了改善城市交通,为何台北与厦门采取截然不同的做法?深入了解一下台北的做法,也许能为我们带来一些新的思路和启发。

为保车流通畅 人行立交也曾大行其道

台北市政府6日发布消息称,评估民众习惯由平面穿越马路,人行陆桥(即“人行天桥”)及地下道(即“地下通道”)反而影响都市景观、形成治安死角,除了邻近校园、交通动线部分,台北市计划逐步予以淘汰,为市民提供更友善的通行环境,向宜居、无障碍的美丽台北迈进。

据了解,自1970年第一条地下通道启用后,台北市陆续建设了88座人行天桥及55座地下通道,整体规模与厦门岛内差不多(最新数据人行天桥75座、地下通道51座)。从2009年至2013年,台北市已经拆除了6座天桥、封闭了4座地下通道,今年计划拆除4座、封闭5座。

负责该拆除专案的台北市政府工务局新建工程处工程师黄冠鸣,昨日接受导报驻台记者采访时表示,早期台北市的交通政策是“以车优先”,强调人车分道,在大路口大量设立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这些路口就不再绘制斑马线。近年来,受到国际上“人本交通”理念的影响,台北市交通管理也逐渐转向“以人为本”。考虑到高龄族群、买菜主妇和身障人士上下天桥和地下通道有诸多不便,台北市有立体穿越设施的路口也纷纷绘制斑马线,提供给行人自由选择。

这样一来,大多数行人喜欢直接走斑马线,少了“上天入地”的困扰,但花数十亿元(新台币,下同)打造的立体穿越设施却几乎被“架空”,大量天桥沦为无人问津的“蚊子天桥”,很多地下通道也沦为游民(流浪者)聚集处,变成治安死角。

人权压过车权 天桥、地下通道被自然淘汰

针对车流顺畅行人却要“上天入地”,市议员曾批评台北市的交通政策仍是“车权至上”,“是一个都市落后的象征”,很多天桥和地下通道的使用率低于5成甚至直接挂零,但平均每年却要花费5000万元养护,市长郝龙斌因此承诺经评估后将该拆的全数拆除。

台湾淡江大学交通管理系教授罗孝贤表示,台湾过去都在致力解决车的问题,忽略了真正重要的是人。日本很多城市同样地狭人稠,却不轻易牺牲人行空间,关键就在于道路空间的分配。在台湾,市区内汽车道和人行道的比例最多是4誜1,在日本却是2誜1甚至1誜1。

黄冠鸣说,随着时代进步,台湾交通治理思维也从“以车为本”逐渐转向“以人为本”,其实台北市政府在民代施压前就开始讨论天桥与地下通道的存废问题,拟定评估标准后即开启作业程序。初期主要通过接受基层陈情,再逐案经会勘、评估、试办封闭等程序决定存废,费时费力,效率不彰。从去年开始,工务局主动检讨评估全市天桥及地下通道的存废,排定了拆除或封闭的优先顺序,加快了推行速度。

实践“人本交通” 拆除、改造都有用心之处

当然,这项工作并不是一拆了之、一封完事。在整个评估和淘汰过程中,台北市都相当注重“人本交通”思维。

黄冠鸣介绍,当某座天桥或地下通道入案后,他们会召开现场会议,邀请各方代表广泛征求意见。拆之前,会先有一个月“试封闭期”,就是把天桥或地下通道围起来,贴上公告,请大家试走斑马线看看。“公告上有我的电话,来往行人有什么诉求都可以直接反映给我。”之后他们会根据当地行人和车流的要求,对后续交通配置进行调整,“最终拆、封只是一个晚上的事情,都在午夜动工,不太会影响到行人和车辆”。

黄冠鸣说,实际上拆封天桥、地下通道后,影响较大的一个是在学区等人流拥挤路口,尤其是周边有小学的,家长会觉得孩子走斑马线有安全疑虑。台北市为此引进了“行人专用时相”(又称“全向十字路口”)概念,将人车彻底分离管制,路口四个方向的车辆信号灯会同时亮红灯,行人可以从各种方向快速穿越路口(设有直行或对角斑马线)。台北市目前已有152处路口采用这种号志系统,交通事故率减少约45%,颇受好评。

另一种影响较大的就是像大安区等一些视障团体比较集中的区域,为了方便视障人士通行,他们会在路口设置“有声号志”,利用不同声音帮助视障人士判断能否通行。另外交管单位也有配合,会根据不同路口的车流量对红绿灯秒数进行合理化设置,“基本上从我们开始实施这个工程以来,听到的大多是正面的信息”。

新闻快评

凡事先想到人,很重要

在全体用路人中,行人属于最弱势族群。在交通事故死亡者统计中,行人所占比例也最高。为此,台湾首先从立法中对行人进行“特别保护”,规定只要行人走在人行道上,即使闯红灯,汽车仍必须让行人先行通过。

对台湾交通管理部门来说,车越来越多,路越来越堵,他们不能通过限制车流、人流来便利自己的管理工作,而必须让自己的管理更科学化、合理化,来便利人流、车流。在“以人为本”的原则下,不能因为道路空间不足,就限制减少人行道,而必须首先保证行人权益,汽机车需求居后。

因为在“人本交通”理念下,路是给人走的,不管搭哪一种车,最后一段路,一定是用走的。因此交通设计的优先考虑,就是保证行人的空间,凡事先想到人,还是先想到车?这是原则性的大问题。

除了淘汰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推行“行人专用时相”号志系统外,台北市还很重视交通的规则宣导和礼节培养——要求汽机车礼让行人,也鼓励行人快步通过、不随意穿越马路,促进互相尊重、互给便利的“善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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