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声】
规划建幼儿园的地 能这样说变就变吗
一女士:我是前埔店上东里小区的居民,小区内有块很大的空地。上世纪90年代买房时,开发商给出的规划图显示这里将建配套的幼儿园。十几年过去了,这块地一直空着。最近,物业在空地上立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经店上村13、14、15组组长及村民代表研究,因原幼儿园待建地长期荒废,村民决定自行集资建成临时停车场,委托万家和物业前埔南区467服务处管理”。原先的幼儿园规划用地可以这样说变就变吗? (林黎黎 整理)
【调查】
居民把车停在空地上 物业还会来收停车费
近日,记者来到前埔店上东里小区,发现空地上长了不少杂草,有的甚至达半米高。空地上停着约20辆车。几名工人正在施工,把一根根1米长左右的铁棍浇上水泥,将空地四周围起。
一旁便利店的陈女士说,停车场是前几天才动工的。小区居民王女士说,上世纪90年代,她就在该小区买了一套房子,有产权。“买房时,听说会建幼儿园,这也是吸引我们的一大因素。多年前,空地曾动工开建,连围墙都修好了,最后不知什么原因又停止了。”
王女士说,由于小区内停车位稀缺,大家就把车停至空地,物业公司也会过来收停车费,这块空地不知不觉便成了一个停车场。“这幼儿园到底还建不建?我的女儿没念成这个幼儿园,再过几年,外孙都要出生了。”
【回复】
物业:建停车场与我们无关 管理工作也还没谈妥
前埔南区物业服务处的郭主任告诉记者,1999年交房时,这块空地就是作为幼儿园待建地的,但土地的使用权仍归属店上村村民,并没有纳入小区的管理。此次,村民集资修建临时停车场,施工人员也由村民自己调度。空地长期荒废对小区有很大影响,经常垃圾乱飞,灰尘漫天。
“停车场的修建与小区物业没有关系,修建完成后的管理工作也还没谈妥。我对具体情况并不了解。”郭主任表示。
居委会:此前就已用来停车 更改用途无需批文
前埔南社区居委会汪书记说,店上东里小区是由前埔村的农田拆迁建成的,政府将村民集体安置在小区内。
随后记者来到前埔社区居委会,党委副书记、居委会主任林美惠表示,这块空地的所有权应该属于前埔村(社区)居委会。对于空地改建临时停车场,林主任说:“这块地杂乱无章,街道一直让我们去整理,但预算做下来得六七十万元。考虑到未来可能还要兴建幼儿园,这计划被搁置了。现在村民自发集资修建临时停车场,我们就默认了。村民和物业都表示,未来如果要建幼儿园,他们会把地归还。”
林主任说,这块空地之前已经是作为停车场用途了,物业收取停车费,村民一分钱都得不到,因此村民认为自己的权益被霸占了。修建停车场后,停车费将由物业和村民共同分配。
对于更改空地的用途是否需要批文,林主任则认为:“这是在小区里面,需要什么手续?就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啦。”
【律师说法】
空地属全体业主共有 改建需2/3业主同意
记者随后向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丰咨询,郭律师表示,如果小区业主买房时拥有产权,则小区内的空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不论是新建或改建设施,都需要至少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若业主没有产权的话,就要看这块地的归属是谁。但现在这些房子已经卖给了业主,就应该参考物权法的规定,先取得小区业主的同意才能改建空地。
郭律师表示,一块地若是要变更用途,需要向规划、设计勘查等多个部门报批。若村民未取得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就擅自将小区内土地改建成停车场,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