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2年的省域环境竞争力在全国排第六位,与2010年的排名相比没有变化。辽宁、广东、山东位列2012年全国31个省、市、区环境竞争力排行榜前三甲。
辽宁、广东、山东、四川、内蒙古、福建、江苏、江西、安徽、浙江
昨日,中国社科院、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福建师范大学等联合发布的《“十二五”中期中国省域环境竞争力发展报告》显示,我省的环境竞争力总体比较靠前,得益于资源环境、环境影响、生态环境、环境协调等方面的优势,但生态治理的效益方面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据介绍,2012年全国31个省、市、区环境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是:辽宁、广东、山东、四川、内蒙古、福建、江苏、江西、安徽、浙江;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是:山西、河北、陕西、北京、河南、湖北、重庆、湖南、广西、云南;其他省份处于下游区。
《报告》显示,2012年,福建的土地环境竞争力列全国第4位,处于强势地位,表明福建在耕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方面做得比较好。不过,水环境竞争力福建在全国排名第13位,虽然福建的水环境竞争力在全国有一定的优势,但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省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使用问题也日益突出。
另外,在森林环境竞争力方面,福建列第8位,这可能与人们的感觉有所偏差,因为福建的森林覆盖率列全国首位。为此,《报告》指出,福建的造林绿化重点在山区、林区,而在城市、城乡接合部、乡村、交通道路两侧、工业园区等造林绿化力度有待于加强。
《中国省域环境竞争力绿皮书》课题组黄茂兴教授表示,福建应发挥好生态环境的优势,大力发展绿色、循环和低碳经济,走出一条科技先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路子,不断提高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