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先生诉称,自己为了让孩子能在农科院附小上学,委托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为其寻找农科院附小的学区房。今年夏天,经链家地产介绍,刘先生与曹先生签订了《买卖定金协议书》、《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将曹先生位于农科院附小的招生片区内的房屋出售给刘先生。刘先生依约向曹先生支付了定金10万元。
为了能让孩子上个好小学,刘先生经房屋中介公司的介绍购买了海淀区某学区房,不料签完合同、交完定金却发现该房屋压根就不是刘先生相中小学的学区房。购房人刘先生将卖房人曹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合同并返还定金1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几个月后,刘先生在网签时发现所购房屋的地址发生了变化。为此,刘先生向曹先生和链家地产核实,二者均称虽然该房屋不是合同所约定的房屋,但也是农科院附小的学区房。后来刘先生了解到,网签所载的房屋并不在农科院附小的招生片区内。
刘先生认为,曹先生明知其房屋并非农科院附小学区房,其利用地址上的一字之差制造混淆,使自己相信该房屋为学区房,致使自己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定金。而自己明明是出于购买农科院附小学区房的目的才与曹先生签订的合同。刘先生也曾找过曹先生要求解决此事,但由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故诉至法院。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以上内容来源如无标示深港网皆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有侵权,请来信告知,本站不负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