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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据CNET网站报道,Aereo表示,在决定下一步措施前该公司将“暂停”业务,但同时声称公司的“使命远未结束”。
Aereo CEO切特•坎诺加(Chet Kanojia)上周六发表博文称,“我们已经决定,在与法院沟通并决定未来的措施期间将暂停业务。”
上周三,最高法院做出判决,支持电视公司关闭Aereo的诉求,裁定Aereo相当于没有向电视公司支付版权费的有线电视公司,违反了《版权法》。
普通客户每月支付8-12美元(约合人民币49-74元)向Aereo租赁能接收广播电视信号的天线,利用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网络电视观看和录制电视节目。
尽管对Aereo的约10万名用户影响不大,但最高法院判决的影响要广泛得多,揭示了Dropbox和苹果iCloud等采用云计算技术的服务面临的法律障碍,表明法院在解释版权法时倾向于保护知识产权而非促进创新。
坎诺加明确表示,即使最高法院做出了不利于他们的判决,但Aereo不会认输。尽管Aereo主张它只是一款设备租赁服务,最高法院的裁定明确表明Aereo的业务模式违反了版权法。Aereo的博客不仅表明它对未来充满希望,也表明它将致力于使公众能使用天线收看广播电视节目。
该案将发回第二巡回上述法院重审。第二巡回上述法院之前驳回了叫停Aereo的法院判决。上诉法院必须决定是否要求当事双方提交补充材料,但最高法院的判决意味着上诉法院除叫停Aereo外几乎别无选择。
Aereo可以在重审中提出全新诉求,也可以与电视公司达成某种形式的和解。
Aereo上周六表示,截至太平洋时间上周六上午8:30前,用户仍然可以观看直播电视节目或存储在DVR(数码录影机)上的节目,向用户退还最后一个月的收视费。
坎诺加在博文中说,Aereo得到的支持是“巨大的。广播电视公司用来传输信号的频谱属于美国人民,无论天线在屋顶,还是在电视机上或者‘云端’,美国人民都有权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