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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就“网络中立性”对FCC提出四项要求

内容摘要:11月11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总统奥巴马周一就“网络中立性原则”(Net Neutrality)对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施压——其敦促后者务必要在《...

11月11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总统奥巴马周一就“网络中立性原则”(Net Neutrality)对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施压——其敦促后者务必要在《Title II of the Telecommunications Act》(电信法案第二章)的框架下“重新分类消费市场宽带网服务”。

“网络中立性”指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必须要同等、公平地对待所有的数据流量及用户。

基于这一原则,奥巴马强调美国不能接受有ISP根据自身偏好来限制网络访问权,或选择性地针对某些服务提供优化。对此,奥巴马还特别明确四点要求:

1. 不能屏蔽——如果一个消费者对某个网站或者某些内容的请求是合法的,那么ISP就不能屏蔽此访问。

2. 不能节流——ISP不能根据服务标准或者自身偏好,故意地对用户访问速度和部分内容进行节流(throttling)。

3. 增强透明度——消费者和ISP之间的连接并非是后者唯一可以进行“干扰”的环节。因此,建议FCC使用近期法庭支持的第三方透明监管机构,以最大化保证“网络中立性”的彻底实施。

4. 不能存在“用钱换优先带宽”的行为——不应该出现在某个服务没有缴纳特别费用后,就被定性为“慢行通道”的现象。这种行为会破坏互联网的增长基础。如早前指出,通过付费换取优先服务的行为应该被彻底禁止。

此外,奥巴马总统还特别指出——以上所有的规定都应该“完全适用于移动带宽服务商”。

“这是ISP向美国家庭和企业提供服务的基本原则。”奥巴马表示,“简单明了且必要的义务,能确保网络适用于每一个人——而不只是一两家公司。”

总统声明公布后不久,FCC主席汤姆·韦勒(Tom Wheeler)迅速作出了回应。其认同奥巴马对“网络中立性原则”的阐述,也明确指出互联网不应该有“付费快速通道”等特殊对待现象出现。但鉴于新法规的复杂性,和本着对消费者和互联网创新精神负责任的态度,FCC需要更多时间来评估和完善具有可实施性的“开放互联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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