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老牌科技公司微软,桌面互联网败给了谷歌,移动互联网败给了苹果,一副老态龙钟的模样。正当全世界都为它的未来捏把汗的时候,它推出了HoloLens。
这款被称为“全息眼镜”的东东,刚一出世(也就是展示),就得到了科技圈的热议,中国科技圈也不例外。
我看了视频,这个玩意儿,真得很牛逼,高科技含量,简直可以亮瞎太多人的眼睛。
不过,一来太亮丽,亮得让人不明觉厉。二来还是有些笨重,难以想象,一般人会戴这么个玩意儿出门。
所以,这只是个测试品,距离大众化可以使用的真正的商品,还有好几年道路要走。
二
做眼镜的,微软不是第一家。谷歌也做了,叫Google?Glass。
谷歌眼镜最近不太好,虽然一出来也是艳惊四座,但到了今天,貌似一派要偃旗息鼓的样子。公开新闻说探索版已经下架,停止销售。
下架新闻一出,一堆的批评总结文章就出现了——还记得谷歌眼镜华丽丽登场的时候,一堆赞美的文字吗?
不过不管怎么样,有一点是可以确认的:谷歌眼镜,不好用。
好用很重要。
三
2006年1月31日,时任美国总统的小布什公布了一项重要计划——《美国竞争力计划》(American?Competitiveness?Initiative,ACI),提出在这个时代,教育目标之一是培养具有STEM素养的人才,并称其为全球竞争力的关键。
所谓STEM,就是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纯理工科领域。
STEM大致的逻辑是这样的:数学是基础中的基础,基于数学,产生科学。科学派生两支:技术和工程,它们的完美结合,就是我们普通人日常用到的各种物件,从随身的玩意儿,一直到高楼大桥,等等等等。
2006年这项计划是有其时代背景的:硅谷已经崛起。
到了2006年过完的时候,回顾这个年份,这个小小的一块地盘,总共有225,300个高技术职位,其密度居美国之首。每1000个在私营企业工作的人里有近300人从事高科技业。高技术职位的平均年薪亦居美国之首,达到近15万美元。
2008年,硅谷人均GDP达到83000美元,居全美第一,占全美5%,而它的人口,不到全国的1%。
但是,硅谷不是生来就那么牛掰哄哄的。
硅谷中的高科技人才,又称为“极客”,这个词,也不是生来就那么金光闪闪的。
四
极客是一群什么人?
宅,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
智商高,这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但注意,未必情商高。
不修边幅,这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甚至还有人常年不洗澡。
思维古怪——当然,你可以说成是过于敏捷,一般人跟不上。
对人不感兴趣,感兴趣的是机械、代码——这些玩意儿,女孩子一般都敬而远之。
在硅谷没有发达之前,极客就是“变态”、“怪胎”、“书呆子”等等负面意味极强的词。他们不是主流社会的成员。你很少听说极客是大学里的风云人物,也很少听说极客是什么运动健将。是的,在美国大学的传统观念里,体育好很重要,运动健将身边总是美女如云的。
五
早期的高科技软件公司,其实并不在硅谷。硅谷这地方,名字就看懂了:硅,那是造元器件的地方,是高科技的制造业。
第一代最为牛逼的软件公司,微软,它不在硅谷,而在临近西雅图的雷德蒙德市。
西雅图的确是一个科技城市,到今天为止也是。但西雅图还有很多其它特点。比如说,星巴克咖啡是诞生于此的,再比如说,与艺术相关的商家,据称是美国最多的一个城市(按人均来算)。
比尔盖茨的确是一个具有极客范儿的企业家,但他同样也出身“世家”——美国主流家庭。比尔盖茨和巴菲特的忘年交,是至今为人津津乐道的一段友谊。
硅谷那个等同于“变态”、“怪胎”、“书呆子”的极客,是不入主流社会的。
80年代,微软开始统治世界,一方面是美国传统的商业精神的延续,另外一方面,也彰显了极客的力量。只不过,在那个时代,纯极客公司并没有太多的出头机会。
微软的胜利,恐怕是美国所谓主流传统的最后一次大规模商业胜利。接下来的世界,是极客们的。
六
是谁让极客这个词咸鱼翻身,成为一种正面标签的?
不是微软,是谷歌。
这家成立于98年的公司,到了2004年,成为公众公司,并且给投资人带来巨大的财富。
一时间,谁都在问:下一个谷歌是谁。这个问题,本身就代表着对谷歌的莫大敬意和推崇。
即便到了今天,这个问题依然还会有人问(你应该很少听说有人问下一个微软是谁)。
谷歌的两位创始人,是标准的极客,其中一位谢尔盖布林,全名谢尔盖·米哈伊洛维奇·布林,一看名字就知道不是纯种美国人。他出生于苏联,6岁时随父母移民美国。这种身世,很难说能够真正意义上融入美国主流社会。
谷歌这个公司,没有什么正统的美国传统商业精神,甚至有时候还和传统做个对。比如说,它上市采用的拍卖方式,和一般意义上IPO的公司截然不同。它上市的计划募集资金量,还要玩个理工男的小花样:数学常数e的若干整数倍。
04年上市的谷歌,给美国社会带来的冲击是巨大的。我个人一直认为,谷歌崛起和布什的那份计划,有着一定的因果关系。
七
另外一家金光闪闪的公司,苹果,它又彰显着什么?
设计。
乔布斯其实很难说他是极客,他既不擅长写程序,也不是标准意义上的工程师。
很多人认为乔布斯是一个营销天才,因为他有说服人的本事,还神秘兮兮地给他安了一个“现实扭曲力场”。
但我以为,一个营销天才其实是很难改变世界的。微软的鲍尔默也是一个营销天才,他能把销售业绩提高,但他改变不了什么。
乔布斯的贡献在于:他倡导设计为先,设计至上,并证明了这一点极其关键和重要。
乔布斯是什么生?文科生?理工男?
不知道,丫连大学都没修完。
不过他修过一门关于字体的课,这种事,理工男好像不太会碰。
八
于是STEM升级了。
这里的Arts,就是在STEM上增加的一个新元素。Arts本身带有“文科”的意思,不过我更倾向于把它翻译成艺术、设计——当然,根据图表中Arts项下的诸多内容,做人文社科解,也可以。
STE@M挑战了一个很重要的创业理论:鸿沟理论。Geoffrey?Moore在他的《Crossing?the?Chasm》(中译跨越鸿沟)一书中称,基于创新扩散理论上发现,几乎所有高科技领域,早期市场与主流市场之间都存在着无法轻易逾越的“鸿沟”。
但iPod没有这个鸿沟,后面的iPhone、iPad都没有这个鸿沟。Geoffrey?Moore认为,这是因为营销做得好,把这条沟给跨过去了。
但我以为不是。
九
关键是设计。
如果翻开早期的科技产品图片,你就会发现,技术上在当时都是一时之选,但设计上委实惨不忍睹。很多科技产品非常不好用,哪怕它的确能完成非常重要的目的,但就是不好用。
微软的windows,其实的确“抄袭”了苹果的图形界面——至少是理念上抄袭了这点。Windows和DOS的巨大差别就是:好用。双击点开一个文件夹看看里面有什么文件,总比你学习并记忆dir来得容易吧?
这让我想起我去年跟着湛庐文化去美国聆听苹果早期最重要的设计师Robert?Brunner的一次讲演。他这么说道:
管理—》市场—》设计—》工程—》制造—》发布—》销售—》支持,这是Brunner眼中大多数公司所奉行的一个流程。在这个流程中,设计只是其中一环。Brunner认为,设计这一环,应该渗透到从管理一直到支持的每一环中。
换而言之,一个高科技产品,从创立之初,设计就必须参与进来。一个好的符合人性需求的设计,是能够帮助高科技产品“跨越鸿沟”的——不是营销,是设计。
我深深地同意这一点。
十
回到文头的两幅眼镜上来。
谷歌是一个极客主宰的理工男公司。谷歌做出了很多很成功的产品,但不等于它做的产品都成功。
另外一个技术含量极高的产品,wave,也早就宣告失败。Google?wave,实在是太不好用了——如果你用过的话。
微软,这家传统高科技公司,它的Lens能不能跨越鸿沟?
关键是A,不是STEM。
所以最重要的是当科技有了ARTS,跨越鸿沟。钛极客们,去学门艺术吧。(本文独家首发钛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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