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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长作供指证黄之锋抢水樽 被控两项“阻差办公”罪

内容摘要:大公网5月5日讯(记者邓滔)人民力量立法会议员陈伟业、社民连内务副主席黄浩铭、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及秘书长黄之锋,涉嫌于前年六月抗议中央发表一国两制白皮书游行后,在...

大公网5月5日讯(记者邓滔)人民力量立法会议员陈伟业、社民连内务副主席黄浩铭、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及秘书长黄之锋,涉嫌于前年六月抗议中央发表一国两制白皮书游行后,在中联办门外示威,并在焚烧一国两制白皮书时阻差办公。案件昨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续审,控方传召两名警长作供。其中,时任西区特遣队成员的警长黎健文供称,当日上前灭火时,被陈伟业及黄浩铭等示威者阻挡,而黄之锋更抢走其水樽。

本案被告依次为黄浩铭(26岁)、陈伟业(60岁)、罗冠聪(22岁)、黄之锋(19岁),陈伟业与黄之锋各被控两项阻差办公罪,罗冠聪与黄浩铭则各被控一项阻差办公罪。控罪指,四名被告涉嫌于2014年6月11日,在香港干诺道西160号中联办门外,分别阻挠两名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

警长黎健文供称,当日见到陈伟业手持一个白皮书道具字牌。而黄浩铭则用打火机将有关字牌焚烧,但火势愈来愈大,烧到离地面一米高,令周围的示威者一度往后退。黎见状,即上前用水扑熄火种,惟陈伟业及黄浩铭双双用手推开他,故他绕过示威者,尝试用其馀的水淋熄火头,而当时警长何国柱亦上前用灭火器将字牌的火喷熄。

黎健文续指,他及后曾向黄浩铭说:唔好再烧,好危险,但黄回答称行开,我哋会处理,故他向后退活动而黎于后退期间,见到黄之锋及罗冠聪用身体阻挡警长何国柱,因此他叫二人不要推,但黄之锋用右手抢走其水樽,并突然松手将水樽弄到地上,故黎先后向黄之锋大嚷做乜抢警察嘢及做乜掟警察嘢落地,但黄则称唔系我推,系你啲伙计推,而示威者闻言即时将黎包围。

黎健文接受辩方盘问时表示草田策划,黄之锋当日抢水樽的行为引来示威者包围及指骂,令他不能继续执拾水樽及装备等,但黎又认同黄之锋及罗冠聪当日可能被其他示威者推挤,才令他感觉到二人有向前推。

至于,当日疑被阻挠的警民关系科警长何国柱供称,当日使用灭火筒喷熄火种后,他则向行近集会召集人,但黄之锋及罗冠聪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并用背脊顶住他。他见状,曾两度说差人做嘢,唔该借借,惟二人并没有理会,故他只好拉着罗的背囊,再在两人中间穿过。

案件今日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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