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从7月1日起实施,我国逾3000万事业编制人员将开始参加社会保险,并将由终身制转为“合同关系”。据了解,深圳至2012年底已基本完成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过渡聘用工作,市、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均签订了聘用合同。今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步入“深水区”,在“去行政化”方面将有大动作。
市、区事业单位人员均签订了聘用合同
据了解,早在2004年,深圳就探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以“事”为中心的职位管理制度,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实行全员聘用聘任制。
2007年,事业单位改革“七箭齐发”,全力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各事业单位与其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聘任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分成3个类别: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并分类别设定若干个等级。
我市于2010年启动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及人员过渡聘用工作,至2012年底已基本完成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过渡聘用工作,实现了岗位管理制度全面平稳入轨,市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均签订了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入“深水区”
经过近些年的改革,今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逐步步入“深水区”,将考虑由事业单位自主定岗定人定工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今年会有比较大的动作,将分类做一些改革的模板。他认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就是要“去行政化”,解决事业单位与主管政府部门之间传统的博弈关系,事业单位要有一整套内生的自控生态体系。对事业单位的财政经费供给方式实行改革,实现“以事定费”,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工资分配、岗位与职称的挂钩程度等,以前是由主管政府部门审批,改革后这些将都由事业单位自主决定。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好坏,也不由主管政府部门评价,而是由服务对象来评价。
此外,随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雇员制度也逐渐碰到一些新问题。近期我市着手调研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制度的运行情况,根据调研所掌握的情况,并基于对未来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向的判断,启动雇员制度改革。改革主要思路是将雇员制度的调整完善,纳入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统筹考虑,实行“以事定费、总额管理”,在完善宏观管理和监督的基础上,将具体岗位设置、聘用及薪酬等权限交给单位自主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