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刘燕卿就教育局拒绝公开註册教师名单展开主动调查,并邀请公众就有关资料的问题,提供资料或意见。教育局昨日重申十分重视教师註册机制,但由于有明文规定,在未经当事人许可的情况下,不会披露任何个人资料。
忧对学生存在威胁
根据现时的《教育条例》,任何人士欲註册成为教师,必须向教育局常任秘书长申请;故教育局持有本港所有註册教师的名单。但申诉专员公署指,由学生家长组织投诉个案得悉,教育局基于註册教师名单涉及教师个人资料,一律拒绝公众人士索取要求。过去亦有报章质疑当局不披露註册教师的名单,令家长无法得知干犯风化案或其他罪行老师是否在职,忧虑对学生存在威胁。
公署亦留意到,有报章曾报道其他家长组织以至教师团体亦认为,教育局应公开註册教师名单,让公众可随时查核每位教师是否已获註册资格,以释除疑虑。鉴于事件受到关注,申诉专员最近向教育局展开「主动调查」,以探究该局拒绝公开教师註册名单做法需否改善。为了令调查更全面,申诉专员现邀公众于11月27日或之前,以书面方式提供相关的资料及或意见。
申诉专员展开调查
教育局发言人昨日表示,尊重公署按照其职能执行有关工作,会向公署提供所需资料,配合有关调查。但他指出,教师註册资料属于教师的个人资料;当局一直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规定,在未经资料当事人的同意或没有豁免条文适用的情况下,不会披露教师的个人资料。
他强调教育局十分重视教师註册机制,以确保教师都能符合既定的资格,并防止不适当的人士成为教师,同时又会与学校携手合作,分别在教师註册和人事聘用方面把关,尽力为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以保障学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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