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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子楼顶闹分手 男友拥抱挽留不慎双双坠楼

内容摘要:女友要分手,男子杨某挽留时与女友一同从4楼坠下,女友身亡,杨某重伤致残。杨某因此一审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并获刑5年。上诉后,此案近日被深圳市中院驳回并维持原判。  ...

女友要分手,男子杨某挽留时与女友一同从4楼坠下,女友身亡,杨某重伤致残。杨某因此一审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并获刑5年。上诉后,此案近日被深圳市中院驳回并维持原判。

  事发于2005年12月30日上午9时许。这对情侣租住在龙华观澜陈屋村某栋三楼,当时女友提出分手,杨某想挽留,但女友去意已决。杨某上到4楼楼顶,坐在护栏上想冷静一下,当时面朝护栏内。后来,其女友上到楼顶跟杨某道别,转身离开时,杨某坐在护栏上从后面抱住女友,恳求她不要离开,女友拼命挣扎,拉扯中杨某身体后仰,抱着女友从楼上一起坠落地面。女友坠亡,杨某重伤入院,最终捡回性命,但落下终身残疾。

  去年8月7日,逃走的杨某被警方抓获。宝安区法院一审认为,杨某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女友坠楼,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才发生女友死亡的结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考虑到杨某系初犯,主观恶性小,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杨某一审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5年。杨某认为这是意外事件并提出上诉。近日,上诉被市中院二审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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