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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传销组织亮碧思集团境内拉人头被查处

内容摘要:传销组织“亮碧思”利用香港和内地法律差异,发展内地居民到香港参与传销活动,还有律师事务所提供鉴证等便利条件…… 该传销组织以发展经销商为名...

传销组织“亮碧思”利用香港和内地法律差异,发展内地居民到香港参与传销活动,还有律师事务所提供鉴证等便利条件…… 该传销组织以发展经销商为名,以高额回馈和多层返利为诱饵,吸引内地人员到香港交钱加入。进而,该公司利用境内外法律差异,将境内公司全部撤销,转以“人拉人”的方式发展下线。

  

  历年来工商、公安部门对传销组织不断清理,让不少传销组织越来越没有生存空间,于是近年来不少传销组织也披上了合法企业的外衣,以直销、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回报为诱饵怂恿人从事传销活动。有些则以互联网为工具,在网上流转资金。而还有公司利用境内外法律差异,从事跨境传销活动。

  在工商、公安部门查处的传销组织中,亮碧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就是近年活跃在珠三角地区的一个典型的跨境传销组织。据公安部门介绍,该传销组织以发展经销商为名,以高额回馈和多层返利为诱饵,吸引内地人员到香港交钱加入。参加者需赴香港购买一定金额的精油、红酒、化妆品等产品,有的参加者第一次花6万多元购买了精油,远超出了商品本来的价值而且对于购买者来说毫无实际用途。

  亮碧思公司根据购买商品的金额和发展人员的数量,将会员分为普通经销商、爵士、伯爵、侯爵、公爵、勋爵6个不同级别,获得相应的提成,拉进来的人越多提成也越高。2007年公安部门对该公司进行打击,但该公司却利用境内外法律差异,将境内公司全部撤销,转以“人拉人”的方式发展下线,行动相当隐秘,令相关部门无处着手。而有些参与者无法到香港参与,就经委托律师事务所交钱,韶关一家律师事务所一次为数百名传销活动参与者作见证,为传销组织提供便利条件。

  不过,传销活动毕竟是违法犯罪,即便是总部设在香港也掩盖不了在内地传销的事实,终究难逃法网。

  2013年3月,珠海工商局在拱北查获冯某举办“维达宝(亮碧思产品)婴儿配方奶粉”宣传销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2.5万元并罚款2万元;2013年6月,天河工商局在黄埔大道一间出租屋内查获亮碧思传销人员12名,公安局对郭某等5名骨干成员刑拘;2013年12月,中山市捣毁8个亮碧思窝点,驱散传销人员200多人,并刑拘7人……与此同时,韶关某律师事务所因为给传销组织提供便利,也受到了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处罚,并上报司法厅,该律师事务所将面临被摘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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