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出租车不能进入原特区内,须在指定场站停靠上下客
外地出租车进出深圳必须按指定的路线行驶,并在原特区外指定场站上下客,不得从事起讫点都是我市范围内的载客业务。市交委昨日发布相关通知,明确了具体行驶路线及停靠地点,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据悉,为规范外地出租车在深圳市原特区外营运秩序,促使我市出租车行业稳健发展,原深圳市交通局在2008年10月制定了《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外地出租车在深圳市特区外定线行驶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实施期限为5年,目前已经到期。为继续有效引导、方便乘客乘坐外地出租车,根据《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市交委重新起草了《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外地出租车在深圳市宝安、龙岗、光明、坪山、大鹏、龙华行政区域内定线行驶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作为部门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
根据规定,外地出租车不得进入原特区内区域运营。对进出我市宝安、龙岗、光明、坪山、大鹏、龙华行政区域的外地出租小汽车,将按“定线进出、方便过境、定点配载、严禁驻点”的原则进行管理。记者看到,外地出租车进出深圳的指定路线基本为高快速路,包括G107、广深高速、龙大高速、梅观高速、丹平路、清平高速、水官高速、盐排高速、平龙路、G205、惠盐高速、机荷高速、深汕高速等,其他还有几条小的市政道路,通向指定的停靠场站。
允许外地出租车落客或者停靠、等候配客的指定场站包括宝安区3处:宝安客运中心站、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沙井中心客运站;光明新区1处:光明客运站;龙岗区4处:平湖汽车站、龙岗汽车总站、同乐客运中转站、坪地汽车站;龙华新区2处:龙华汽车站、观澜高尔夫球会;坪山新区1处:坑梓汽车站。为方便乘客,各区交通部门还将尽快完成返程配客场站的配套建设。
值得市民关注的还有,如果不是去外地,不得在深圳区域内乘坐外地出租车。管理规定指出,除了严禁外地出租车在非指定的路线行驶和在允许行驶的道路上停靠候客,还严禁从事起点和终点在我市范围内的载客业务,严禁在我市规定场站外搭载乘客。对不按规定行驶的外地出租小汽车,将依照出租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