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十八大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在推进司法改革的过程中,各级司法机构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让司法渠道成为百姓解决矛盾的主要手段,力争让老百姓从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包头市居民娄亚林2006年购买了一处住房,由于商品房买卖纠纷,房子住了七年还没有拿到房本。和他情况相同的还有另外六户居民。为了讨个说法,这七年里,他们找开发商闹过事,到房产局上过访,但事情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去年冬天,包头市信访局把娄亚林信访纠纷案移交给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后来走了法律援助途径,在一年的时间内就把房本给解决了。”
通辽市科尔沁街道司法所所长祁伟告诉记者,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小到答疑解惑大到解决家庭婚姻,财产继承,伤害赔偿,承包合同等方面的问题,如今都成为了基层司法机构的内容。四中全会让法治观念、法治信仰、法治思维,成为全区政法战线的共识。像祁伟这样的基层司法人员更是感到欢欣鼓舞:“以前司法工作不好干。这些年来法制不断完善健全。现在一切都统一到依法治国这个核心上来。作为基层司法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增强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内蒙古自治区综治办副主任且国山表示,依法治国的提出也为内蒙古依法治区提出了方向和目标:“我们下一步在推进社会治理进程中利用法律来加强社会社会稳定治理,使社会更加安定有序,从政法口角度来说,让老百姓从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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