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三名街道官员因拆迁落马各获刑十年
2013年至今年8月已有15名街道查违人员涉嫌职务犯罪被起诉
昨日福田区检察院官方微博公布了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党工委委员兼综合执法队队长张某云,大鹏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大鹏规划土地监察队队长张某坤及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某彬3人,因涉嫌受贿罪各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自去年以来,深圳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队长因涉嫌受贿相继出事,除了上述张某云、张某坤外,还有新安街道原执法队长严某龙,另有多名执法队干部被查办,此事一度震惊了深圳查违队伍。记者调查获悉,90%以上的查违职务犯罪案件都涉及受贿。
原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某彬
旧改中受贿20万获刑10年
被告人李某彬,曾任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经法院一审查明,2004年其利用任该街道某村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并分管旧改、国土规划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他人承接旧改房屋拆除工程,并收受好处费人民币20万元。
今年6月,福田区检察院对其以涉嫌受贿罪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原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张某坤
查违中受贿61.3万被判10年
被告人张某坤,曾任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大鹏规划土地监察队队长。
经法院一审查明,在2009年至2013年4月,其利用主管查违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张某某等人在大鹏街道辖区违建牟取利益。共收受人民币61.3万元。
2013年11月,福田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其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原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党工委委员张某云
查违中受贿19万人民币、30万港币被判10年
被告人张某云,曾任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党工委委员兼综合执法队队长,负责查处违建。
经法院一审查明,2008年至2012年期间,其利用职务之便,为徐某某等六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该六人贿赂款共计现金人民币19万元,港币30万元。
今年7月,福田区检察院对其以涉嫌受贿罪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