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过亿人口的河南省正广推“大病保险”,这一政策带给民众最大好处是看病由政府买单,最高可报30万元人民币。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0日发布消息说,从2015年1月1日起,该省将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
由此,参保城镇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发生的费用,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只要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费用超过1.8万元的,可获得“二次报销”,最高30万元。
所谓“大病”,实质是医疗费用较多的病。在内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颇为诟病,报端常见“一台手术难倒一家人”。
该政策付诸实施后,有望惠及1150多万河南参保的城镇居民。
稍早前的10月1日,河南省卫计委针对农民群体,已经启动了“新农合”大病保险。它的年度补偿封顶线也是30万元。
2014年,河南共有8262万农民参加“新农合”,他们都可享受这一政策。只要“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新农合累计补偿后”,自付费超过1.5万元。这比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标准低了0.3万元。
两种“大病保险”有个共同特点,看病花费越多报销比例越高。其中,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1.8万元,1.8万元~5万元(含5万元)报销5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60%,10万元以上报销70%。
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1.5~5万(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5~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
河南计划在“十二五”期间,使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068万人,基本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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