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实施的《 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对全市实施房屋征收的六种情形和具体补偿方案做出规定,行政强拆将成为历史,房屋征收实行先补偿、后搬迁。
市土地整备局昨举行在线访谈,就社会各界关心的房屋征收及补偿问题回答网友提问。
针对网友问得最多的“原村民住房征收及补偿问题”,市土地整备局有关人士回答,符合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用地标准(一户一栋政策)的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不超过建筑面积48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商品性质房屋扣减10%的公告基准地价后予以补偿,超过480平方米的部分给予建筑物重置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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