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上午举行的深圳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国家科技部与深圳市政府共同签订了共同建设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下简称南方中心)合作框架协议。虽然协议刚刚签订,记者从市科创委了解到,南方中心的筹建工作早已紧锣密鼓展开,根据该委制定的近期工作方案,我市将建设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启动区域,初步规划面积5000平方米,拟引入30家技术转移机构入驻。
据了解,南方中心启动区域主要包括技术转移成果展示区、技术交易平台区、技术交易服务区、成果产业化基地等。成果展示区集中体现深圳市技术转移的国际化市场化和专业化的特点。技术交易平台在线提供技术交易的全流程服务,在启动区域内可以浏览、查询、发布技术交易实时数据。技术交易服务区引入30家技术转移机构入驻,提供技术转移全链条服务。
同时,还会探索部市合作新模式,研究部市共同出资成立技术转移联合基金,共同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据透露,技术转移基金主要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民间资金投向区域内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并主要投资于处于种子期、成长期等初创期企业,促进优质创业资本、技术和人才向南方中心区域集聚。
此外,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还将建立面向技术转移参与者的开放型平台,提供技术交易的全流程服务,以集聚技术资源供给方、需求方、技术转移链条各类专业服务机构为目标,为技术转移的合作者提供一站式的服务,从而形成技术转移完整的服务链条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形成非物理空间集聚式的技术转移大市场,实现资源集聚与服务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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