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占政府绩效考核权重不低于5%。昨日,市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发布《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市行政服务大厅自2004年5月正式对外提供服务以来,累计办理业务1332万件,业务量稳居全国前列。此次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起草的《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致力于完善我市政务服务的法制建设。
《规定》提出,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应当结合权责清单,确定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施部门不得办理未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事项,不得超目录范围要求申请人提交材料或增加环节。此外,《规定》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占政府绩效考核权重不低于5%,并计划把政务服务实施情况纳入电子监察,实行全过程跟踪和预警、督办。建立通报机制,对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和下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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