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电台报道,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3名法官,14日一致驳回香港前发展局局长麦齐光及前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串谋骗取租金津贴”的上诉。
判词指出,涉案期间2名上诉人之间的“对租”协议,必然结果是令他们成功申请到租金津贴,最终带来经济利益,原审法官在这方面的结论无问题,定罪稳妥。
麦齐光和曾景文,去年在区域法院被裁定串谋诈骗等6项控罪罪名成立,各被判监8个月,缓刑2年。
案情指出,两人于1985年6月双双购入城市花园房子,住在对方名下的房子,并订立租约“互租”,表面是租客,但实际是房子拥有人,成功骗取租金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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