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15日驳回一名“占中”者针对旺角占领区临时禁制令提出的上诉及暂缓执行申请。
当天中午,高等法院上诉庭颁下的书面判词指出,每个人都要遵守法庭命令。如果法庭决定暂缓执行临时禁制令,要求小巴和的士团体证明其所受到特定和持续的伤害,届时他们将会面临更多损失,难以评估。
此前,香港高等法院接纳的士小巴团体和中信大厦业主的入禀,于10月20日颁布临时禁制令,禁止“占中”者占据旺角道路,禁止阻碍龙汇道及添美道交界的中信大厦的3个出入口,同时禁止阻碍清除障碍物。10月27日,高等法院决定延长金钟、旺角占领区临时禁制令的生效时限。
临时禁制令是一个法庭命令,用以在所有法律程序及审讯有结果之前,阻止被告人进一步做出某些行为,防止被告方进一步损害原告方的利益。也就是说,香港高等法院颁发临时禁制令后,“占中”者如果继续占据禁制令中提到的道路,将有可能面临严重的民事及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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