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少女在旅社拉K后昏昏沉沉,醒过来发现自己牛仔裤钮扣没扣、拉链也没拉,质问一起拉K的张男对她做了什么事,张坦承已经和她发生一次性行为,但诓称“因为你是处女,要再发生一次,这样精液才会流出来,避免怀孕。”少女不信,拒绝再做一次,张又吓她说如果怀孕,要将两人之事告诉她母亲,以示负责,少女仍拒绝做爱。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中张姓男子前年带一名国二少女到旅社一起吸食K他命,趁少女拉K后昏睡无力抵抗,趁机性侵得逞。少女醒来后,张竟诓称“还要再做一次,让精液流出来,才不会怀孕。”少女虽拒绝仍被压住性侵。台中高分院昨依乘机性交、强制性交未成年少女等罪,判张姓恶狼八年二月徒刑。
张男骗少女不成,竟使劲抓住她的手,把人压在床上,二度性侵得逞。少女提告后,张男辩称两人都拉K,意识不清,只发生一次性行为没有硬上,又辩称自己拉K后无力性侵。
但台中高分院查出,张男趁少女昏睡第一次性侵后,还将她的内裤、外裤穿回去,可见张男当时意识清楚。法官认为,坊间青少年常“拉K助兴”,张男拉K后呈兴奋状态,除了趁少女昏睡时性侵,当少女醒来拒绝做爱后,张仍强行第二次性侵得逞。
至于张男对少女说的“再做一次让精液流出来,才不会怀孕”,彰化基督教医院基因部主任陈明痛斥:“根本鬼扯蛋!欺负小女生年幼可欺!”陈明指出,再做一次未必会让精液流出来,而且即使精液流出来,精液中的精虫仍可能留在女子体内,并与卵子结合变成受精卵,仍会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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