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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深圳前海打造成法治示范区

内容摘要:   “作为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深圳拥有经济特区立法权,这使得深圳的法治建设一直都走在了全国的前面。”林峰教授表示,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深圳率先打破了传...

  

  “作为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深圳拥有经济特区立法权,这使得深圳的法治建设一直都走在了全国的前面。”林峰教授表示,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深圳率先打破了传统体制的束缚,而在新的时期,又率先提出了建设一流法治城市,深圳在改革的关键时期总是先行一步,引领中国。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林峰教授昨天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深圳在法治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面,又率先提出了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如今正值前海开发建设之时,应该以此为契机,努力将前海打造成法治示范区,以此来引领中国的法治发展。

  林教授认为,目前正值前海开发建设的重要时期,应该充分利用前海“特区中特区”的优势,从前海切入,将前海打造成法治示范区,借鉴香港的经验,在立法、执法以及司法方面营造“一流法治”的环境,从而引领中国法治发展。

  “这其中人的因素、观念的因素很重要,推进前海的建设不妨从香港引入人才,甚至是香港执法机构里的人才也可以引入前海,将与国际接轨的理念带到前海,这在我们的国家层面也有过很好的尝试。”林教授说,观念的转变是改革、创新的核心,观念不变改革只能是流于形式。

  林教授还认为,建设一流的法治城市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要有好的可执行的法律制度,有法治的政府,还要有守法的市民以及守法的文化氛围。希望深圳在法治城市建设的进程当中,能有系统地推进。

  林教授提出,深圳建设一流法治城市需要打造一个国内一流的法学研究平台。以香港为例,香港有法律改革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涵盖政府的官员、法官以及大学的学者、社会团体的代表,提出修改一些不合时宜的法律条文,为香港社会的法治发展服务。

  林教授认为,深圳可以利用与香港毗邻的优势,共享香港的法学专家资源,这样可以在短时间将法学研究平台建起来。既可以做一些前沿的学术研究,同时也提供一些对策性的研究方案,为政府的决策服务,更对深圳建设一流法治城市有促进作用。

  林峰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委员、香港大律师、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比较宪法、比较行政法、国际与比较环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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