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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障房统一轮候系统将启用 旧系统今日起停用

内容摘要:   据了解,新系统启用后,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将实现“五个同一”,即同一申请平台、同一受理窗口、同一工作流程、同一组织机构、同一咨询电话...

 

  据了解,新系统启用后,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将实现“五个同一”,即同一申请平台、同一受理窗口、同一工作流程、同一组织机构、同一咨询电话。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消息,12月1日起,深圳将正式启用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即安居房轮候申报系统与公租房轮候申报系统实现“两库合一”。新系统启用后,用户可用原密码使用新系统。而目前正在使用的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报系统(2013年3月12日启用)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报系统(2013年12月16日启用)将于2014年11月29日起停止使用。

  新系统启用后,将为申请人提供哪些便利?

  “首次注册的申请人可自行预约任一区局窗口办理安居型商品房或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业务,信息变更除外,实现保障性住房申请业务‘同城同办’;申请人补充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时,已提交过的申请资料不需要重复提交;对不影响申请条件的信息可直接登录新系统在网上自行修改;合并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受理窗口;未违反计划生育(超生)政策的,在轮候申请时无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市住建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

  这位负责人表示,新系统启用后,原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申报系统中的数据统一并入新系统。在原系统中已完成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预约申请或取得《备案回执》的,其轮候顺序及相关信息保持不变,用户可用原密码使用新系统。

  原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回执》的申请家庭于2015年1月30日前,可补报申请人配偶父母信息、家庭低保情况以及家庭成员的残疾或抚恤定补优抚情况。

  附:

  深圳保障房统一轮候系统使用指南

  一、申报指引

  (一)申请人可登录以下任一网站申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

  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zsfzx.cn)

  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zzulin.cn)

  具体申报材料及工作流程,可登录系统查阅办事指引。

  (二)已持有安居型商品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回执》需要补充申报的,统一在新系统申报。

  (三)网上申报后,申请人应当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资料完成申报,已提交过的申请资料不需要重复提交。各区受理窗口的地址和咨询电话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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