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7日,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的情妇、原铁路文工团歌唱演员罗菲在二中院受审,这名女高音被控掩饰、隐瞒情夫张曙光的受贿犯罪所得198万余元。
2014年10月17日上午,二中院以受贿4718万元,判处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图为张曙光被带入法庭。
铁道部窝案又一人被判刑,记者今日获悉,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的情妇罗菲被二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即由取保候审状态转为收监。
2013年11月7日,罗菲在二中院出庭受审,当时检方指控其掩饰、隐瞒张曙光受贿犯罪所得共计198万余元,罪名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罗菲当庭认罪。在受审一年后,二中院一审判决更改其罪名为受贿罪。目前,罗菲还未提出上诉。
10月17日,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审理查明,张曙光于2000年至2011年间,利用职务便利,直接或通过其情妇罗菲收受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718万余元。
起诉书显示,在张曙光被抓4个月后,2011年6月13日,其情人罗菲因涉嫌受贿罪被昌平警方监视居住,十几天后被东城警方刑拘。2012年1月,罗菲被东城检察院获准取保候审。
2013年8月,检方以涉嫌受贿罪对罗菲提起公诉。此后,检方将罗菲的罪名由受贿罪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该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起诉书还显示,检方并未将罗菲的涉罪行为定性为“情节严重”。根据相关法条,如果检方起诉罗菲的罪名最终被法院认定,罗菲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