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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宪法中汲取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动力

内容摘要:   昨天,深圳隆重举行了国家宪法日市民宪法体验活动。大批市民冒着冬雨兴致勃勃地参观了市人大,与有关领导亲密互动,并前往南山人民法院和宝安区新安街道海裕社区,了解...

 

  昨天,深圳隆重举行了国家宪法日市民宪法体验活动。大批市民冒着冬雨兴致勃勃地参观了市人大,与有关领导亲密互动,并前往南山人民法院和宝安区新安街道海裕社区,了解依法审判与基层民主的相关情况。市民以这种可感可触的方式,在兴奋与好奇中完成了一次对宪法的感性体认。

         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镌刻在公民的内心。设立宪法日的目的,一言以蔽之,便是让宪法走下神坛,走出抽象而高蹈的文本表述,走进国家运行的细枝末节,走进公民社会充满烟火气的日常生活,让宪法的权威与精神,像阳光一样照拂着公民的权利与福祉。

  这是一场无法替代的宪法体验和认知活动。宪法并不遥远,它与我们的生活休戚相关。在这样一种具有强烈代入感的体验中,宪法的面容渐渐真切和温暖起来。

  宪法进入国人的视野已逾百年,回首往昔,感慨系之。中国现行宪法首先是对1954年宪法的致敬,更在时代转捩的关口为改革开放事业的铺陈作出了最坚实的宪制保障。中国能取得傲视全球的不世成就,宪法功不可没。

  当现代国家走出政教合一的蒙昧阶段,进入以国家权力祛魅与公民权利崛起为标志的世俗化阶段,事实上就奠定了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与市民生活中牢不可破的基础性地位。将12月4日“法制宣传日”升格为宪法日,不仅是仪式意义上的变革,更隐喻着国家运行理路的一种升华与突进,党和政府借此向全国人民清晰传递出依法治国的政治信念。

  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所以要以宪法日的形式彰显宪法的崇隆地位,主旨正在于重新缔结宪法与国家运行结构的紧密关系,在更深层的意义上,重新激活宪法的活力,进而为改革开放事业注入新的法治动力。

  宪法乃万法之法,对于法治中国的掘进有提纲挈领之效。把公权力关进笼子,首先必须夯实宪法的权威与尊严。设立宪法日,让宪法的精神润物无声地滋润国家的心田,让法治的基因春风化雨地融入民族的血液,于国于民实乃功在千秋。

  作为经济特区,深圳发展之路本身就是尊重法治、实践法治的过程。30多年来,深圳受益于法治的良性运转,对宪法更是别具一份情怀与体认。如今,“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深圳诉求与依法治国的国家意志形成和谐共振,“法治深圳”已经呼之欲出。

  中国正在重新发现宪法。而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深圳,亦应从宪法中发现深圳法治能力推进的密码,一如既往地充当尊重宪法、捍卫宪法的急先锋,让“宪法精神”成为深圳新的城市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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