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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官员配偶子女六不准有哪些

内容摘要:     国家能源局网站12月11日消息,国家能源局党组总结有关腐败案件教训,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国家能源局工作人员廉政守则》和《国家能源局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从业...

   

  国家能源局网站12月11日消息,国家能源局党组总结有关腐败案件教训,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国家能源局工作人员廉政守则》和《国家能源局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范》两项规定。

    国家能源局腐败窝案之后,国家能源局出台相关规定,剑指审批权贪腐,以及利用职权向家属输送利益,此举意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正如能源局网站消息所述,此次印发的两项规定属于“有的放矢”。此前一系列贪腐案件暴露出的能源审批权力过于集中、权力运行不公开透明等问题,规定中均有涉及。

  能源局称,《国家能源局工作人员廉政守则》对全局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提出“五要五不”的具体要求。

  “五要”包括: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授权开展工作;要全面执行政务公开,自觉保证权力公开、公平、公正运行;要坚决落实限时办结,杜绝办事推诿扯皮、无故拖延;要不折不扣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五不”包括:不得以个人或借用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兼职;不得以课题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咨询等名义违规收取报酬;不得干预业务关联单位的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等市场活动;不得利用掌握的工作信息谋取私利。

  紧箍咒同样套在了能源局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的头上。

  能源局称,《国家能源局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范》结合国家能源局发生腐败案件的教训和特点,为严防利益冲突,对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提出“六不准”。

  其中包括:不准从事涉及干部本人职权范围内的个体经营活动;不准参与同能源审批项目有关的基建、设备采购等投标活动;不准参与同国家能源局工作业务有关的中介、代理、咨询等服务活动;不准从事向国家能源局直属单位或业务关联单位提供商品、服务或劳务等经营活动;不准承办由国家能源局及所属机构组织的展览、会议、出国培训等活动;不准在国家能源局审批范围内的境外投资重大项目涉及企业担任外方委派、聘任的职务。

  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的落马,正是涉及家属,一家三口均被调查。此后被带走调查的国家能源局原核电司司长郝卫平,同样涉及家属问题,夫妻二人一同被带走。

  事实上,刘铁男案之后,关于领导干部本人的廉洁从政及其配偶、子女的从业规范,在能源局已经是三令五申。

  10月9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党内文件(情况)学习通报会,已对此次印发的两项规定做了预告:“对机关重要岗位和权力集中的部门细化廉政守则,制定国家能源局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范,制定并落实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抽查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自律。”

  国家能源局党组于7月28日举办专题报告会,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在会上强调:“管好自己、管好家人和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凡是涉及项目、资金审批及有碍公平公正和廉洁的事,坚决做到不打招呼,不写条子,不以任何形式干预插手,做廉洁从政的表率,把中央的要求落到实处。”

  6月20日,厚达203页的《国家能源局工作人员廉政手册》下发到该局每个干部职工手中。

  更早时,在刘铁男正式被纪检部门调查之前,国家能源局内部已下发一份名为《做好机构重组后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该文件特别提出,“各级领导干部管好自己、管好家人和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凡是有碍公平、公正和廉洁的事,坚决不打招呼,不写条子,任何人不准打着领导旗号办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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