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韩连山(左)亦有到场叫嚣生事/大公报记者何嘉骏摄
大公网8月3日讯 记者冼国强报道:曾参与暴力反水货示威的吴丽英被判袭警罪成,有200多名示威人士不满裁决,昨日到湾仔警察总部外抗议,有反对派人士藉机戴上胸围叫嚣生事。警方指示威活动无申请不反对通知书,视为非法集会,有可能被检控。有法律界人士表明,市民不应在集会发言时恐吓法官,否则可能因藐视法庭而被刑事起诉。
港独 分子三月一日在元朗发起以反水货为名的暴力冲击事件,示威人士之一、现年30岁女文员吴丽英,以胸口撞向警员手臂,裁判官陈碧桥在判刑时指出,被告在袭警同时大叫非礼,令事件性质变得严重,判其监禁三个半月。吴丽英的支持者不满裁判官判决,连日来向裁判官陈碧桥辱骂及威吓,昨日早上更到湾仔警察总部外示威,多个反对派头目人物都有到场,社民连梁国雄、工党郭绍杰、教协韩连山等人更即场戴上胸围抗议。
示威进行期间,示威者高举胸围图像,手持 你食屎啦 、 香港变为葛咸城 等奇怪标语,并高叫 平反胸部有理 等骑呢口号,大骂陈碧桥无理判刑。警方曾一度高举黄旗,向他们发警告,指他们未经警务处处长同意集会,无申请不反对通知书,有可能被检控,惟示威人士不予理睬,更指骂警员。最后示威人士将请愿信交予警方代表后散去。
或构成刑事藐视法庭罪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无论在法庭外、法庭内或在网上涉嫌侮辱法官,都有可能构成刑事藐视法庭罪。他又指,香港言论自由的界线在于不能挑战香港的法治,而涉及刑事藐视法庭罪要交由律政司正式提出检控。
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会主席马恩国指出,市民不应在集会发言时恐吓法官,否则可能因藐视法庭而被刑事起诉。他又表示,现正积极参考其他国家案例,研究激进示威人士的过激言行,会否构成藐视法庭、妨碍司法公正、刑事恐吓等罪行,他预计本周会去信律政司,促请当局考虑相关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