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昭
近日,有关本港法院的检控水平的问题,引起关注,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在报上撰文,对法庭近年检控成功率下降提出质疑,律政司袁国强昨予以回应与反驳。
法治是本港成功基石,守法是港人社会最重要的核心价值之一;有关争论,不是一个小问题,值得探讨。
首先,江乐士于本月二十八日在报上刊出一篇文章,指出以二○一三年裁判法院定罪率47%为例,数字远低于区域法院及高等法院。虽然定罪率并非反映检控程序是否妥善的可靠指标,但当裁判法院超过50%的审讯都败诉时,便有必要改弦易辙。
对此,袁国强司长昨天在回应中明确指出: 绝对没有这回事 。
袁司长进一步解释:若只看定罪率高低来推算检控水平是好了或差了,第一,逻辑上不成立,亦没有很大的意义,因为在决定检控后,到最终是否定罪,除了标准不同外,中间亦有很多并非检控人员可以控制的因素,包括证人的表现。
当然,江乐士的质疑和袁国强的回应,涉及到 检控 与 定罪 这一司法专业问题,一般市民没有受过法律专业训练,是很难马上明白或作出判断的。但是,最少从社会效应而言,大部分市民应该都没有感觉到近年本港法庭的检控成功率有什么重大改变,一些各方关注的重大案子,都在司法正义和效率面前得到应有的裁决。
不过,从市民角度而言,有一点可以肯定的,就是随着港人社会越来越政治化,示威、游行、集会无日无之,七十九日的违法 占中 更把这一趋向推到了高峰;对此,市民大众固然深受困扰,执法、司法层面又何独不然?不少前线警员,就以 前所未有的压力 来形容七十九日 占中 执法的困难和艰辛,而前线警员尽了九牛二虎之力维持秩序,有时却反而会换来指责以至法律追究,执法如此,司法也难免有被曲解以至受压的地方,一些司法人员的感受肯定是不佳的。为维护司法独立和法治精神,市民有责任尊重法庭的裁决,司法人员也必须考虑社会影响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