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9月23日讯 (记者邓滔)约20名 热血公民 成员于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来港出席 政制发展简介会 期间冲击会场。被捕的两名成员马启聪及周敏分别被控非法集结及拒捕共三罪。两被告早前否认参与非法集结罪,惟昨日于荃湾裁判法院改为认罪。裁判官在庭上强调,港人有集会权利,但必须依法,并将押后至下月14日判刑,以待索取两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由于周敏否认一项拒捕罪,案件今续审。
本案被告为传媒工作者马启聪(26岁)及文员周敏(22岁),周敏昨日承认一项 非法集结 罪,另一项拒捕罪则不认罪;而马亦承认一项 非法集结 罪。
控罪指两被告于去年九月一日,在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来港出席 政制发展简介会 期间在场外抗议,并冲击保安防线,各被控一项 非法集结 。而周敏又于同日在湾仔港湾道拒捕,另被控一项 拒捕罪 。
辩方求情时指,两被告犯案是出于关心香港,且事件中无人受伤,希望裁判官可以轻判。裁判官陈慧敏闻言,强调港人有集会权利,但必须依法,不得破坏社会安宁和秩序。裁判官决定先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将两名被告的判刑押后至下月14日。
至于周敏拒捕的案件,控方昨日传召案发当日,于港湾道瑞安中心制服周敏的便衣警员周韬上庭作证。警员供称,当日周敏不断反抗,要合三名警员之力才能将他制服,期间更因与被告于地上纠缠,以致自己的膝盖弄伤。辩方则指出,当日有人大叫 佢已经唔郁,你唔使咁大力 ,但周韬表示没有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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