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很多示威者在旺角暴乱都蒙面,令警方在搜证上出现困难/资料图片
大公网6月29日讯(记者邓滔)旺角大年初二暴乱案,多名被告昨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其中三名被告将转介至区域法院审理,排期在八月九日进行交付程序。另有21宗案件押后至同日再讯,以待警方继续调查和进一步法律意见。
三名将转介至区域法院审理的被告为许嘉琪(22岁)、麦子曦(19岁),二人报称是学生,以及薛达荣(33岁),任职厨师,各人原被控一项参与暴动罪,控方昨日申请合并为一项参与暴动罪,获裁判官批准。三人暂毋须答辩,以待转介至区域法院审理的文件。有关案件押后至八月九日在九龙城法院再讯。
控罪指,三名被告在今年二月九日在弥敦道北行线近豉油街,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控方表示,三人涉嫌于相同时间及地点参与非法集结,及破坏社会安宁,符合香港公安条例245章第19条的参与暴动罪的列明内容。而有关落案起诉基础列明,被告人数必须是三人或以上,故控方将案件合并处理。
热血公民成员陈柏洋(30岁)昨日则被控方修订及增加控罪,改控他一项袭警及拒捕罪,指他于今年二月九日在弥敦道袭警,及抗拒一名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被告昨日否认所有控罪,案件押后至七月二十六日预审。控方透露,会就案件传召六名证人,并会呈上三段录影片段,包括一段无?新闻片,共长达两小时。
案中另名两名被告陈卓轩(27岁),报称任职厨师,以及陈宇基(20岁),报称任职补习老师,分别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及两项袭警,他们的案件则安排在八月二日作审前覆核。
至于其余21名被告(详见表)的案件则押后至八月九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再提讯,以待警方继续调查和进一步法律意见。就五名被告(详见表)获撤销控罪,控方解释,经警方进一步调查及索取法律意见后,被告当日虽有身处暴乱现场,但无法达成合理定罪机会,故决定撤回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