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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栋国:刑事强制措施在港无效 两地并无引渡安排

内容摘要:林荣基曾签署的拘留证及监视居住决定书\大公网视频截图大公网7月7日讯 (记者 文轩)黎栋国昨早会见传媒时,被问及公安部有无提及要依法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时表示,对方并无...

林荣基曾签署的拘留证及监视居住决定书\大公网视频截图

大公网7月7日讯 (记者 文轩)黎栋国昨早会见传媒时,被问及公安部有无提及要依法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时表示,对方并无提出有关要求。黎指出,香港和内地并无引渡安排,特区政府所有执法,必须根据法律办事。

刑事强制措施在港无效

黎栋国又表示,只有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内地法律在香港才有效,内地所实施的所有刑事强制措施,在香港来说是没有法律效力。黎栋国下午在立法会答覆议员提问时表示,如果港人在当地犯法,就要受当地法律制裁,但港人在港受本港法律保护。他强调,香港与内地并无签署任何移交逃犯规定,因此不会执行无法律依据的事。

行政长官梁振英亦表示,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有不同法律,每个地方的居民到外地都要遵守当地的法律。

公安部在会议上通过视频通报林荣基案的情况,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说,在看完片段后,认为香港警方仍然有需要继续调查,包括调查片段所见与林荣基在港透露的内容有出入,希望就事件的其他方面继续找出真相。

此外,对于磋商通报机制会议取消记者提问环节,黎栋国解释说,由于过去同类会议一般不作公开,因此向内地方面反映,最终由内地公安部决定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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